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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擇一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如果各有薪資收入採定額扣除者,每人每年可以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12 ...

  2. 2024年4月2日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有薪資所得者 每人最高 NT$ 207,000未超過則以實際薪資收入扣除) 或列舉薪資特別必要費用,包含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每項申報上限為收入的 3% NT$ 207,000 特別扣除額定額、列舉薪資特別必要費用只能二

  3. (一)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每人可扣除207,000元全年薪資收入未達207,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收入總額全數扣除。 (二) 必要費用 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由所得人負擔的「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3項必要費用為限。

  4. 財政部於今(23)日公告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詳附表),納稅義務人於114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 財政部說明,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 ...

  5. 一、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自108年度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擇一減除。 如採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減除者,112年度每人可扣除20萬7,000元,但申報的薪資所得未達20萬7,000元者,只可就其薪資所得額扣除。 二、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您本人及合併申報的配偶暨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的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的收益 (扣繳憑單格式代號為5A者)及8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公開發行並上市的緩課記名股票,於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放棄適用緩課規定或送存集保公司時的營利所得 (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格式代號為71M者),合計全年不超過27萬元者,得全數扣除,超過27萬元者,以27萬元為限。

  6. 2024年5月9日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1.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所得者,每人可扣除20萬7,000元 2.全年薪資所得未達20萬7,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全數扣除

  7. (1).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可扣除207,000,全年薪資收入未達207,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收入總額全數扣除。 (2).必要費用: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的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3項必要費用為限,申報時應檢附「個人薪資費用 ...

  8. 薪資所得計算及必要費用減疑義解答 (Q&A) 相關內容請參考附件檔案. 發布單位:稽徵行政組 發布日期:108-11-28 更新日期:109-12-01 點閱次數:11348. 薪資所得計算及必要費用減除疑義解答 (Q&A) (PDF檔) 關閉.

  9. 1.有薪資所得者,每人上限20.7萬元. 2.若特定費用高於20.7萬元可採核實減除 (須附證明文件) *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 (各項上限薪資收入3%) (二)身心障礙:另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每人20.7萬元。. (三)長期 ...

  10. 財政部今日公告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 (詳附表)。 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依所得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至營利事業及個人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之基本所得額金額、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之金額及免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保險死亡給付金額,依本條例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10%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因110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未達上述應行調整標準,均免予調整,各項金額與109年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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