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管轄. 一、事務管轄. 112年8月15日施行之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透過行政法院組織結構及審級分工調整,於高等行政法院分設「地方行政訴訟庭」與「高等行政訴訟庭」;而於訴訟法上,「地方行政訴訟庭」相當於「地方行政法院」審級;「高等行政訴訟庭 ...
聯絡地址:220408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 聯絡電話: (02) 2272-6696. 傳真電話: (02) 2272-6690. 訴訟轄區:全國. 連結資訊: ipc.judicial.gov.tw. 檢舉貪瀆不法專用電子信箱: ipcjed@judicial.gov.tw. 專用電話: (02)2272-7060.
通常訴訟程序事件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對於高等行政法院之判決不服者,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上訴於最高行政法院。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行政訴訟法第229條以下,如為罰鍰處分之撤銷訴訟,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40萬元以下者),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裁判不服者,以原裁判違背法令為理由,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之,無須經訴願程序。 對於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之判決不服者,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上訴於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 收容聲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因現今中華民國對民事、刑事事件與行政事件採二元訴訟制度,分屬不同體系(普通法院審理民事、刑事事件,行政法院審理行政事件),故與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於審級上不相隸屬,分別為各該事件的終審法院。
各級法院管轄區域一覽表最 高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北地方法院(臺北市). 中正區 松山區 信義區 文山區 大安區 萬華區 中山區(新北市). 新店區 烏來區 深坑區 石碇區 坪林區士林地方法院(臺北市). 士林區 北投區 大同區 內湖區 南港區(新北市). 汐止 ...
本院區管轄範圍: 台北市7個區: 大安區、中正區、信義區、中山區、萬華區、松山區、文山區 新北市5個區: 烏來區、新店區、深坑區、石碇區、坪林區
各級行政法院管轄區域一覽表. 最高行政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最高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最高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