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家事起訴狀--請求離婚1. 相關條文. 民法第1052條. 家事事件法第52條. 使用說明. 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同時要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離婚起訴狀通用格式。. 檔案下載. 6-014家事起訴狀--請求離婚1.odt. 6-014家事起訴狀--請求離婚1.pdf.

  2. 請求離婚事: 訴之聲明: 一、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對於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 之權利義務由原告行使及負擔。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與被告係於民國 年 月 日結婚,育有未成年子女 (民

  3. 2023年5月22日 · 訴請離婚訴狀的目的,就是讓法官相信您們夫妻間有離婚的必要,也必須是民法第1052條(註1)所規定的離婚事由,法院才會認為您想訴請離婚是有道理的,並一併提出相關證據。

  4. 為上開當事人間離婚事件,爰依法提呈家事起訴狀: 訴之聲明. 一、請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一、按「確認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一、夫妻之住所地法院。 二、夫妻經常共同居所地法院。 三、訴之原因事實發生之夫或妻居所地法院。 當事人得以書面合意定管轄法院,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第一項事件夫或妻死亡者,專屬於夫或妻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不能依前三項規定定法院管轄者,由被告住、居所地之法院管轄。 被告之住、居所不明者,由中央政府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家事事件法第52條定有明文。 二、查原告與被告目前之住居所係在「 」,故 鈞院應有本件之管轄權,合先敘明。

  5. 2023年9月4日 · 如果讀者目前想要跟另一半訴請離婚卻不知道該怎麼寫狀,可以從司法院官網的訴狀範例下載訴請離婚訴狀範例。 但如果今天案件事實過於複雜,筆者建議還是要可以在訴請離婚諮詢律師協助,或是可以點選最下方的免費法律諮詢,我們的專業團隊會根據你的 ...

  6. 但因(勾選符合狀態,並敘明事實) 被告重婚(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款)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 被告對原告不堪同居之虐待(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

  7. 檔案下載. B41民事起訴狀離婚) doc. 發布日期:110-07-09. 更新日期:110-07-09.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 如何聯絡 / 到達本院. 士東院區. 電話:02-28312321.

  8. 請求離婚事訴之聲明: 一、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與被告係於民國 年 月 日結婚,但因(請勾選符合狀態,並 敘明事實) 被告重婚(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款)

  9. 2024年9月18日 · 1. 訴請離婚有什麼條件? 可以單方訴請離婚嗎? 在婚姻的道路上,夫妻面臨著各種考驗,離婚,是每對夫妻都不願面對的抉擇,然而,當矛盾無法調和,傷害無法彌補,堅持下去的婚姻只會變得越發痛苦。 此時,離婚或許是一種最好的解脫,讓雙方重新找回生活的平衡。 我們都知道離婚最簡單的方式是透過雙方協議離婚,然而,當一方不願意離婚,但雙方的感情已經無法挽回,或者一方的不良習慣對家庭造成了嚴重影響,卻仍然執意拒絕離婚,這時該如何應對? 事實上,若離婚原因已發生,對方不同意離婚並不意味著完全束手無策。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訴請離婚。

  10. 為上列當事人間離婚事件,爰依法提呈家事起訴狀: 訴之聲明. 一、請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一、 按「確認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一、夫妻之住所地法院。 二、夫妻經常共同居所地法院。 三、訴之原因事實發生之夫或妻居所地法院。 當事人得以書面合意定管轄法院,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第一項事件夫或妻死亡者,專屬於夫或妻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不能依前三項規定定法院管轄者,由被告住、居所地之法院管轄。 被告之住、居所不明者,由中央政府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家事事件法第52條定有明文。 二、 查兩造於分居前最後之共同住所地係位於「 」,故 鈞院就本件應有管轄權,合先敘明。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