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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上開函釋(指勞動條2字第1060130619號函)說明,倘出勤日遇國定假日,當日應予放假,如經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時,當日8小時內加發1日工資,逾8小時之工時係屬延長工時應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例如勞工每月薪資36,000元 (換算成日薪為1,200元,時薪為150元),國定假日出勤10小時,其工資應為1日 (8小時)工資 (1200元)+延長時工資 (150元×4/3×2小時)=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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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2年7月11日 · 依勞基法施行細則 7 規定,工作開始、結束應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換言之,雇主如果要實施變形工時、做排班調整,因涉及勞動條件變更,必須要徵得個別勞工的同意。變形工時該如何計算?

    • 2 周變形工時班表示範
    • 4 周變形工時班表示範
    • 8 周變形工時班表示範
    • Q1:變形工時遇到空班,加班費怎麼算?平日加班有加班費嗎?
    • Q2:勞工可以無限加班嗎?每天、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為何?
    • Q3:如果空班、例假或休息日遇到國定假日,會額外補假嗎?
    • Q4:責任制可否不受變形工時或正常工時的規範?
    第二周的工作日時數,挪移至第一周的星期六。
    最多只能挪移 2 天(16 小時工時),單周正常工時不超過 48 小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 6 日。
    2 周共有 2 天休息日、2 天例假。
    空班指的是因為實施變形工時制度,將正常工時分配給其他工作日所產生的狀況,該日勞工不必出勤。
    4 天空班的工時共 32 小時,分配至其餘 16 天工作日、每日 2 小時。
    每 2 周至少有 2 天例假,4 周共有 4 天休息日、4 天例假。
    第 7 周、第 8 周的工作日挪移至前 6 周的星期六。
    單周工時不超過 48 小時,每周至少 1 天例假,不得連續工作超過 6 日。
    2 周共有 2 天休息日、2 天例假。

    A:以 2 周、4 周和 8 周變形工時來說,4 周變形工時是最彈性的,勞工排班不必遵守「例假七休一」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變形工時制度下,常因工作時數的挪移,導致「空班」情況出現(如上表的 4 周變形工時班表所示)。空班就是勞工的放假日,若當天勞工想加班,雇主要依《勞基法》給付加班費,加班時數 2 小時內,按平日時薪再加給 1.33 以上,超過 2 小時再繼續工作,按平日工資再加給 1.67 以上**。 也就是說,勞工在空班加班,當日端午節連假加班費怎麼算?例假、例休、特休、國定假日加班費一次搞懂加班費就是用「休息日」加班費來計算,以時薪 200 元舉例,空班加班 8 小時可領 2536 元(200 * 1.33 * 2 小時+200* 1.67 * 6 小時)。 另一個情境是,由於適...

    A:雇主不能無限增加勞工的加班時數,《勞基法》第 32 條規定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一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 46 小時。不過,為了因應業者需求,開放 3 個月加班時數總量管制,也就是說,3 個月內加班時數不得超過 138 小時(46*3 個月),但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 54 小時。 1. 單日工作時間上限:12 小時 2. 單月加班時間上限:46 小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調整上限至 54 小時,但 3 個月內加班時數不得超過 138 小時) 也就是,給予勞雇加班時數調整彈性,可以第一個月加班 36 小時、第二個月 48 小時、第三個月加班 54 小時。 若要實施該制度,雇主需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公會者,經勞資同意後,才能採取加班時數採 3 個月總量控管。同時,勞工...

    A:國定假日不會消失,假設當月有 4 天休息日、4 天例假、1 天國定假日,班表上就要有 9 天假日(在工時挪移是以天數為單位的情況下),若國定假日遇到休息日、空班或例假,雇主必須再補一天假日給勞工。 勞工排班時國定假日可能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像是在國定假日的周三上班,正常工作日的周四休假,此屬於正常的挪移,若勞工在周四出勤,雇主就要依國定假日加班給付一倍薪水(平日時薪*加班時數)。勞工有決定是否接受調整國定假日的權益,雇主必須徵求員工同意才能調整。

    A:責任制指的是排除適用《勞基法》工時規定的勞工,所以他們不受到變形工時或正常工時的規範。相關條件要遵照《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規定。勞動部有核定公告適用的工作者,例如:房仲業的不動產經紀人、立法委員公務座車駕駛,勞動部每年會斟酌調整工作類別,2022 年就排除採訪者駕駛、國會聯絡工作人員、北市府隨同市長攝影人員適用該條款的規定,詳情可見勞動部網站。 而且,即使是符合勞動部核定的工作者,也不是自然適用「責任制」,雇主必須在不損及勞工健康福祉前提下,與勞工就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事項做成書面約定,且必須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才可適用第 84 條之 1,若勞工不同意,排班就要依《勞基法》的工時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基準法、勞動部「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

  3. 2023年6月27日 · 什麼是變形工時(彈性工時)?. 變形工時(又稱彈性工時)是一種工時安排的方式。. 根據 勞基法第 30 條,實施變形工時可以使企業根據工作需求調整工時分配,讓每天、每週或每月的工時有所波動,但在一定期間內的總工時仍需符合法定規定。. 這樣工時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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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4年9月16日 · 申請變形工時條件 1 :符合特定產業. 依照排班制度,變形工時可分為 2 周彈性工時、4 周彈性工時與 8 周彈性工時。. 針對這 3 種類型的變形工時,政府則有規定不同的適用產業,以下會先簡單介紹法源依據並舉例,後續會提供大家更詳細的說明與產業類別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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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2年12月27日 · 一、依變形工時調整工作時間,逢國定假日所加發之「一日工資」仍為8小時工資. 勞動部106年3月24日勞動條2字第1060130619號函:. 「要旨:有關實施彈性工時將工作時間分配至其他工作日所形成之空班,及正常工作日遇國定假日時,依勞動基準法等規定之處理方式 ...

  6. 2023年1月31日 · 勞動部指出,我國目前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 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但因應各行各業不同之營運型態,另外訂有常稱為「變形工時」(或稱「彈性工時)的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規定,不過適用產業即便要行使彈性工時,仍應獲得勞工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始得依各該規定實施彈性工時。 勞動基準法於民國73年7月30日公布施行,已歷經數十年,不斷調整與修正,為勞工權益增添更周全的保障,使勞資雙方都能獲得該有權利與完善職場及勞動環境,共創雙贏局面。 然法律規範經常更迭,企業可能一時未察或疏忽新制、勞工未能及時獲得保障資訊等,而誤觸法網、失去該有的權益。

  7. 2021年5月18日 · 勞工變形工時該如何算?. 「一例一休」的基本模式,原則上就是每週(7天)會有一個休假及一個例假,但為了因應各行各業不同的需求,勞動部針對指定的產業別,另外有同意可以選擇2週、4週、8週的彈性工時制度,一般稱之為「變形工時」。. 變形工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