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地方政府應就其基準財政收入及其他經常性之收入,優先支應下列各項支出: 一、地方政府編制內員額與經上級政府核定有案之人事費及相關費用。 二、一般經常性支出、公共設施管理維護及依法律規定必須負擔之經費。

  2. 全國財政收支系統劃分如下: 一、中央。 二、直轄市。 三、縣、市 「以下簡稱縣 (市) 」 四、鄉、鎮及縣轄市 「以下簡稱鄉 (鎮、市) 」 。 第 4 條 各級政府財政收支之分類,依附表一、附表二之所定。 附表一 收入分類表 甲 中央收入 一 稅課收入:

  3. 2024年6月16日 · 攸關中央、地方政府財權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本週三將在立法院進行逐條審查。 歷經三任總統、長達25年都未能大修的財劃法,這次藍白聯手提案頗有展現「地方包圍中央」氣勢,是否會在立院闖關成功,將是繼國會職權修法後,另一個朝野攻防焦點。...

  4. 財政收支劃分法. 中華民國40年 6 月13日總統令公布 中華民國42 年11 月27日修正公布附表一 中華民國43年 8 月17日修正公布第 9條、第 11 條、第13 條至第15條條文及附表一 中華民國44 年12 月31 日及49 年12 月29 日修正公布第8條條文及附表一 中華民國54年 5月 4 日修正 ...

  5.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 司法院網站 下載造字檔。.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法規整編資料截止日:民國 113 年 09 月 20 日. 瀏覽 ...

  6. 內容檢索: 輔助說明. ::: 財政部:11673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電話總機: 23228000 傳真電話:23219758. 系統版本: 113.06.21. 系統更新日期: 113.06.27. 本系統法規內容若與政府公報內容不同,以政府公報內容為準;. 本系統各稅解釋函令內容若與「財政部 ...

  7. 第 37 條. 各級政府之支出劃分如下:. 一、由中央立法並執行者,歸中央。. 二、由直轄市立法並執行者,歸直轄市。. 三、由縣(市)立法並執行者,歸縣(市)。. 四、由鄉(鎮、市)立法並執行者,歸鄉(鎮、市)。. 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如需交由下級政府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