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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期藉由活化農地利用,提供青年農民有收益的農業經營環境,引導青農接捧並擴大經營規模,調整農業勞動力及產業結構,並提供多元的創業與就業機會,打造臺灣農業全球競爭力,重建農業尊嚴、農地生機與農村價值,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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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照顧資深農友,對於符合農保年資滿5年且 年滿65歲之農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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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推動之「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輔導農田辦理休耕 ...
- 103年活化農地轉 (契)作休耕申報開始囉!請農友在1月2日至2月7日到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 - 農業知識入口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因應春節假期彈性延長申報期,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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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休耕地 限縮農業發展. 根據民國100年統計資料顯示,全 ...
- 農委會活化休耕農地,訂定完備配套措施維護農民權益(農業部全球資訊網) - moa.gov.tw
針對本 (12) 日報載「連續休耕補助,農委會擬取消,老農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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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照顧資深農友,對於符合農保年資滿5年且 年滿65歲之農民,將農地出租給大佃農者,每個月每公頃可領取離農獎勵2,000元,最高上限3公頃,即每年7.2萬元。
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 近年來由於氣候異常,造成國際糧食供應不穩,反觀國內現有期作面積約20萬公頃農地休耕,其中近10萬公頃(土地面積近5萬公頃)係兩期連續休耕,政府每年動支上百億元輔導費用,沒有創造產值及就業機會,應設法改善。. 為維護國家 ...
農糧署推動之「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輔導農田辦理休耕或 輪作,其係以民國83年至92年為基期年,在基期年十年中任何一年當 期作 種稻或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或契約蔗作或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 轉作 計畫」辦理休耕及轉作補貼有案之農田為辦理對象。 惟參加該計畫之土地使用管制應符合法令規定,應依區域計畫法及都市計畫法所規定之使用分區及用地類別加以認定,屬山坡地保育區或森林區之土地,若經查定為宜農牧地,其用地編定為農牧用地,倘符合上述基期年認定基準,則可納入辦理。 倘經查定為林業用地不容許作農作使用,則無法列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因應春節假期彈性延長申報期,呼籲農友記得在1月2日至2月7日到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轉 (契)作休耕或種稻,可同時申報103年兩個 期作 之生產措施,第2期作的生產措施可以另依當地縣市政府公告時間才辦理申報或辦理補 (變更 ...
閒置休耕地 限縮農業發展. 根據民國100年統計資料顯示,全臺連續休耕地高達4萬8千餘公頃,請領一年9萬元休耕補助的人數高達16萬6千餘人,換算總額超過新臺幣150億元。 一般及特定農牧用地(宜農用地)高達73%(3萬5千公頃),其中傳統糧倉雲嘉南平原即占2萬2千公頃,也難怪糧食自給率不足。 另餘27%(1萬3餘公頃)的連續休耕地,則是「休耕補助得最沒有道理」的部分;這些土地用途已經是都市計畫用地、工業區或其他建築用地,因缺乏經費無法徵收而閒置,卻領取農地休耕補助,可見土地政策確實有全面檢討必要。 對於易淹水、地層下陷、高鹽分、受污染、難耕作之土地存在出租困難的事實,該如何解決其休耕問題? 陳保基表示,已經清楚掌握近5千6百公頃休耕地確實有此問題,這部分可繼續選擇連續請領休耕補助。
針對本 (12) 日報載「連續休耕補助,農委會擬取消,老農急跳腳」一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 為活化休耕農地,提高糧食自給率及維護生產環境, 該會已 研擬「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中程 (102~105 年 ) 計畫」(草案)陳報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