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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為之。
2024年2月26日 · 在橋樑、人行道、交叉路口、公車招呼站等禁止臨時停車處所,違規停車記1點(第56條第1項第1款部分內容),但在騎樓處所違停不記點。 四.違停的時候人在車上會被罰嗎?
第十五條 第一項 第五款 九OO 一八OO 九OO 一OOO 一一OO 一二OO 牌照應扣繳 並責令換領。各項異動,不 依規定申報登 記 第十六條 第一項 第一款 九OO 一八OO 九OO 一OOO 一一OO 一二OO 並應責令改 正。除頭燈外之燈 光、雨刮、喇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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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橋樑、人行道、交叉路口、公車招呼站等禁止臨時停車處 所,違規停車。 第56條第1項第1款 (部分) 在消防栓之前違規停車或併排停車。 第56條第1項第3款 (部分)、第2項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 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 第56
2012年4月29日 · 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機器腳踏車法定期限內繳納=>600逾期30日內繳納=>70030日以上60日內=>800逾期60日以上繳=>900小型車法定期限內繳納=>900逾期30日內繳納=>100030日以上60日內=>1100逾期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