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9年12月27日 · 勞動部今(27)日表示,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參政權,勞動部已指定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所定放假日,因此, 109 年 1 月 11 (星期六)中華民國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當日,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 ...

  2. 2024年1月9日 · 針對2024年1月13的投票,勞動部特別提醒各界的事業單位:為保障每一位具有投票權的勞工都能行使投票權利,「選舉罷免投票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是日依法為應放假日,如雇主要求勞工必須出勤則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3. 2024年1月4日 · 投票當日要放假嗎? 根據勞動部107年11月8勞動條3字第1070131460號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及公民投票等被明確列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所定的應放假日,以確保每一位具有投票權的勞工都能行使其投票權利。

  4. 其他人也問了

    • 投票日放假的依據
    • 投票日放假的屬性
    • 投票日放假時間算法
    • 投票日加班費怎麼算?有 6 種可能情況
    • 投票日與一般國定假日的差異

    我們先看勞基法的規定,投票日放假是屬於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 勞動基準法 105 年 12 月 6 日版本(一例一休版本)第 37 條第一項:「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 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修法理由明確指出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 係指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 」 中央主管機關曾針對投票日放假發布三次函釋: 1. 內政部民國 74 年 11 月 08 日(74)台內勞字第 357091 號函 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97 年 02 月 25 日勞動 2字第 0970130105 號令 3. 勞動部民國 106 年 12 月 11 日勞動條 2 字第 1060132365 號函 這三個函釋因 107 年 11 月 8 日勞動部...

    因為 投票權不能任意被剝奪,所以投票日放假的規定,主要是讓該日原本就是工作日的勞工,應該放假一日行使其投票權。 所以雇主若是要讓勞工在投票日出勤,就必須在 不妨礙勞工投票的前提下,取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並要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 但是這天若本來就是勞工的非工作日,勞工本來就可以去投票,因此就不再另外補假了。 而因為 投票權只能在當天行使 ,所以這天是 不能和其他工作天對調的。至於未滿 18 歲不具投票權的勞工,及外籍勞工,因為沒有投票權,所以當日雇主可不給假,出勤也沒有加班費。

    上述函釋已經很清楚的指出,所謂的放假一日,是指自午前 0 時至午後 12 時連續 24 小時。 因此,假設是投票日凌晨 0 點工作到早上 9 點,工作 8 小時,雖然半夜不能去投票,但是那天有出勤,仍然要給 8 小時一倍的加班費。 如果是早上 8 點工作到下午 5 點,一樣工時 8 小時,這時若勞工要前 2 小時去投票,10 點再上班,雇主不得妨礙,另再計算 6 小時加班費。 這裡要留意的是,若公司的工作時間有跨到曆日的,必須要做切割分別計算,有進入投票日 0 點至 24 點的部分,要採用投票日加班費算法。

    1. 不出勤

    就沒有加班費產生,也不能另扣,或是要求勞工補班。

    2. 工作日出勤

    就依國定假日算法,前 8 小時給予出勤時段一倍加班費。 若是原定正常工時 8 小時的前 2 小時去投票,之後的第 3~8 小時給予一倍,第 9~10 小時給予 4/3 倍,第 11~12 小時給予 5/3 倍。 因為工作時間的起迄是固定的,所以要用該原本工作時段的加班費率去計算,而不是用總出勤時數去計算。 舉例:原本正常工時,是上午 8 點到 12 點,休息一小時,下午 1 點到 5 點,共 8 小時。假設一員工前兩小時去投票,10 點上班,到 5 點正常工時結束,共 6 小時要給 6 小時 X1 的加班費。之後又休息一小時,從晚上 6 點加班到 10 點,這時晚上 6 點到 8 點要算 4/3 倍,8 點到 10 點要算 5/3 倍。 而不能以上午 10 點~晚上 8 點(含 2 小時休息)這 8 小時算 1 倍,之後的 2 小時算 4/3 倍,這是不行的。

    3. 休息日出勤

    則 依休息日算法計算出勤時數加班費,也不另外補假。 時段算法如同上述的概念,休息日是前 2 小時 4/3 倍,第 3~8 小時 5/3 倍,第 9~12 小時 8/3 倍。若勞工前 2 小時去投票,則回來上班後,前 2 小時就要用 4/3 倍計算,之後第 3~8 小時用 5/3 倍計算,超過 8 小時用 8/3 倍計算。

    1. 投票日不管是否出勤,都不另外補假

    若是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的休假日,或我們說的國定假日,碰到休息日或例假日時,是要另外補假一天的,但是 投票日碰到休息日或例假日則不補假。 可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1 條但書:「但不包括本法第 37 條指定應放假之日。」這裡的指定應放假之日,就是投票日,與第 37 條的休假(國定假日)不同。 為保障勞工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權益,勞動部 103 年 5 月 21 日勞動條三字第 1030130894 號令及 103 年 10 月 27 日勞動條三字第 1030132239 號令寫道,

    2. 出勤時段才有加班費

    大家熟知的國定假日做一給八,在此不適用。除非撞到國定假日,那天就視為國定假日才有適用。 做一給八的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7 年 9 月 14 日台 87 勞動二字第 039675 號函: 這函釋指的「休假日」,就是前述第 37 條的休假日(國定假日〉,與指定應放假之日(投票日〉是有區隔的。

  5. 2014年11月25日 · 勞工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或公民投票,雇主應如何給假?. 可否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 答案. 查為便利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勞工行使投票權,勞動部 107年11月8勞動條3字第1070131460號公告 指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及 ...

  6. 2024年1月11日 · 總統大選即將在2024年1月13日(六)舉行投票,根據《勞基法》第37條第1項,投票日當天應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若投票日當天,勞工仍上班或出勤,薪資有3種情況的計算方式,如:投票日當天本是正常工

  7. 依 勞動基準法第37條 規定「投票日放假一日」指的是完整24小時,也就是投票日的凌晨0時至午夜12時的連續24小時間有出勤,雇主都必須就勞工該段期間出勤時數給予加倍工資。 二、投票日休假不得與其他工作日 對調. 雇主和企業人資請特別留意,由於投票日公民投票權僅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三、員工「投票日」出勤、休假,工資怎麼算? 月薪制員工: 不具投票權 員工投票日原屬「工作日或休假」 工作日- 不適用選舉日放假,不須另給加倍薪 或給假。 休假-不適用選舉日放假,不須另給加倍薪或給假。 加班-不適用選舉日放假,不須另給加倍薪或給假。 具投票權員工投票日原屬「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