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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茲為乙方向甲方借貸金錢,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借貸契約,條件如下: 第1條:甲方願將金錢新台幣 元貸與乙方。 第2條:囗甲方於本契約成立同時,將前條金錢如數匯入乙方指定之帳戶:

  2. 茲為金錢消費借貸,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借貸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貸與金額 甲方願將金錢新台幣 元貸與乙方。 第二條 支付方式 甲方於本契約成立同時,將前條金錢以 方式如數交付乙方親收點訖。 第三條 借貸期間

  3. 2024年8月28日 · 所謂的消費借貸即是民間俗稱借款,一般借款時債權人最擔心債務人是否會還款,所以雙 擬金錢消費借貸契約時,有以下事項須注意。 跳至主要內容 (02) 2351-1136 admin@pinsinlawfirm.com

  4. 一、借貸契約之必要. Q:為什麼要寫借貸契約/借據? A:借貸關係建議留存書面證據,不僅保障雙方權益,也可避免進入訴訟後,難以證明有借貸事實而求償無門。 二、填寫重點. 1、借貸金額: 應標示幣別(如新臺幣、美金等)及交付方式(以現金、支票或匯款交付借款)。 2、借款日期: 借據可以補簽,但要記載實際交付借款之日期。 3、利息: 應記載計息方式(如年利率),並請注意約定利息超過法定利率(年利率16%),超過部分無效。 4、還款期限: 可分為「一次還清」及「分期還款」,若為分期則須記載多久一期? 分為幾期? 5、當事人身分資料: 請填寫對方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可請對方提出身分證確認填寫資料正確,避免日後訴訟時無從確認被告身分。

  5. 2023年12月4日 · 今為使雙方契約條件益臻明確,乃經雙方同意訂立本件金錢消費借貸契約書,條款如下: 第1條 借貸金額. 甲方願將新台幣 萬元整貸與乙方。 其中包括目前已支付之律師公費、法院規費、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年度存字第 號提存書所提存之新台幣 萬元整提存金,以及未來陸續支付之相關訴訟費用。 第2條 借貸款項支付方式. 甲方於本契約成立同時,除前項已支付之費用外,將代為保管剩餘款項並代為支付嗣後相關訴訟費用,且應於支付時保存相關單據以備乙方查考及雙方會算。 第3條 借貸期間. 本借貸金錢期間為五年,乃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止。 第4條 隨時請求清償條款. 甲方於借貸期間內,得隨時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間通知乙方,請求結算並返還借貸金額。

  6. 借款契約書(兼作借據) 茲因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週轉需要,向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借款,並提供________抵押權予債 權人,經雙方同意訂立下列各項條款,以資遵守:

  7. 公證.tw › 借款契約書借款契約書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新台幣 元整,由甲方當場以現金交予乙方親自收訖無誤(簽名: )。 二、借款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息:按年利率 %計算。 四、乙方同意應於借款期限屆滿時返還上開借款金額全部,並按月於每月 日前給付利息 元予甲方,如有一期未依約付息,即視為借款全部到期,並願逕受強制執行。 五、乙方按前揭借款金額開立本票乙紙交予甲方收執作為擔保,甲方應於乙方清償完畢時,返還該本票予乙方。 六、因本契約發生之訴訟,雙方同意以臺灣 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八、本契約書一式貳份,由甲、乙方及公證人各執乙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 方: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8. www.ccslaw.com.tw › download › 借款約定書與借據-現金借款 V1借款約定書

    借款約定書. (下稱甲方-借用人) (下稱乙方-貸與人) (下稱丙方,即甲方之連帶保證人) 茲因甲方向乙方借款,經叁方協議願共同遵守下列事項: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新臺幣日至民國. 年. 元整。 借款期間:自民國 年月. 日止,共. 年. 月。 並願提供擔保如後:。 二、甲方與丙方同意自借款日起,依民法第205條之規定,以年息百分之 二十 計算,並按月計付(年息/12月)利息予乙方,並應於每月之利息新臺幣藉故拖延。 前給付所生元整予乙方,直至清償完畢止,甲方不得. 三、甲方如清償完畢後,乙方應將甲方之擔保品、借款約定書及相關票據返還甲方。 四、甲方若未依本約定書履行債務時,乙方得向丙方請求甲方所積欠之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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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金錢借貸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中華民國駐 大使館(總領事館)、代表處(辦事處)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乙方遭逢緊急困難事件且急於返台無法湊足相關費用,爰向甲方 緊急借支美金(0幣)以購買返臺機票及候機期間基本生活費用,並同意 議定條款如后 一、乙方借款金額總數美元(0幣)。 二、乙方清償債務之時間及方式 乙方向甲方借支之前述款項,應於返台後六十日內主動向外交部或所 屬機關(構)清償完畢,乙方絕無異議。 甲方借出之款項係以美元(0幣)為之,乙方應以同額美元清償。 三、合意管轄本契約如涉訟,甲乙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 審管轄法院。 四、本契約正本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乙份;另副本乙份送外交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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