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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闖紅燈,標準為何?. 近來嘉義市監理站接獲許多民眾不服闖紅燈之舉發,爭執點在於民眾對於闖紅燈的認定標準與政府機關的見解不同,嘉義市監理站站長林文華表示,依據交通部108年2月11日重申82年4月22日交路字第009811號函說明之闖紅燈違規行為認定,. (一 ...

  3. 2023年6月11日 · 闖紅燈定義是什麼? 路交字第1095008804號函,如何解讀翻譯呢? 說給你們聽. 本篇文章,更新日期2023.6.11. 老話先說結論,想看過程再往下,有意見補充歡迎留言. 1.首先 (拍到紅燈+車輛於停止線前)的畫面,2個要件. 2.然後再錄到闖過去的影像。 才是完整闖紅燈. 最後方有完整會議資料,我這邊直接翻譯了. 翻譯會議紀錄一 (講述闖紅燈) (一)車輛面對紅燈亮起後,仍超越停止線至銜接路段,含左轉、直行、迴轉. 及右轉(依箭頭綠燈允許行駛者除外),即視為闖紅燈之行為。 →→→紅燈亮起仍越線、左轉、直行、迴轉 (左燈亮起可轉 就不算)。 即闖紅燈.

  4. 2020年5月6日 · 每次到路口都會突然變燈號變黃燈,這時候駕駛者常常就會不知道是否該通過?這篇教學就來告訴您,闖紅燈被拍照是依照什麼依據。 聯絡方式:加Line:@carinstru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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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082.04.22. 要 旨:. 交通部八十二年三月廿七日研商闖紅燈認定標準會議紀錄. 本 文:. 一、有關「闖紅燈」行為之認定,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並. 未見相關之解釋。. 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 百七十條第一項「停止線用以指示行駛 ...

    • 概觀
    • 基本介紹
    • 交通行為
    • 處罰新規
    • 各地新規
    • 網友評論
    • 處罰依據
    • 如何避免
    • 被闖紅燈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等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在紅燈亮起禁止通行時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闖紅燈”的引申義多用於形容超越現有規則辦事或其他一些違反法律或道德規範的行為。

    無論何種理由,發生闖紅燈違法行為,都會依法處罰。不過,路口的視頻設備每次採集闖紅燈違法信息也很謹慎,需要“三堂會審”,也就是說,認定一輛車闖紅燈,會有三張照片佐證。分別在車輛過線前,過線後和駛入路口。“駛入路口這張就能明確,車輛是否在紅燈情況下強行通過。”民警介紹,3張照片會明顯記錄車輛在紅燈過程中的位置移動。

    •中文名:闖紅燈

    •拼音:chuǎng hóng dēng

    •實施日期:2013年1月1日起

    •查詢輔助:車輪查違章(手機app)

    行為簡介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 六種闖燈情況: 1.遇紅燈過線即停車 問:紅燈亮時,車來不及剎住,車頭衝出停止線,這算不算闖紅燈? 答: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了,這種闖紅燈不會進行處罰,要是過線後還有明顯的位置移動,就要被處罰。電子眼拍攝闖紅燈的3張照片為:車輛駛過停止線,隨後兩張是車輛駛到路口中間以及到達對面路口。 只有當這3張照片齊備時,才會被認定為闖紅燈,在新規中扣6分。 2.交警指揮下闖紅燈 問:雖然信號燈是紅燈,但執勤交警示意可以通行,這樣是否算闖紅燈? 答:當信號燈與交警手勢發生衝突時,機動車駕駛人要服從交警的現場指揮。如果因交警現場指揮“被闖紅燈”,駕駛人可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開具調流證明,免於處罰。 當事人若對處罰有異議,可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 3.遇紅燈車身全越線停車 問:如果沒來得及剎車,導致車身全部越過停止線,這算闖紅燈嗎? 答:如果車輛全身越過停止線後沒再繼續移動,這樣並不算闖紅燈。但這種情況是越線停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4條第5項,“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次扣2分。” 4.越線停車後又倒車 問:遇紅燈越線停車後,企圖通過倒車來躲避處罰,這能被處罰嗎? 答:機動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樑、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如果違規倒車,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5.跟大車後“誤闖”紅燈 問:有時因為前方的大車擋住了視線,便跟著大車駛過路口,這算闖紅燈嗎? 答:駕駛人要保持足夠的望範圍,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號燈、保證安全剎車距離為標準。一般情況下,機動車跟在大型車輛後面被拍,都是因為過路口搶信號。這種行為只能按闖紅燈予以處罰。 6.闖黃燈經過路口 問:駕駛人在信號燈變黃時經過路口,算闖紅燈嗎? 答:交警部門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路口黃燈閃爍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如果黃燈已經亮起,還繼續搶行通過,那么這樣被拍也算闖紅燈。

    查詢方式

    機動車違章查詢有五種方式: 1.車主可通過在手機上安裝車輪查違章等手機app套用軟體,打開手機軟體後,輸入車牌號、車型、發動機號,即可查詢闖紅燈等交通違章信息,蘋果、安卓手機都支持。 2.到各市各區縣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摸查詢終端查詢。 3.登入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對外服務網站:找到車輛違章查詢,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動機號,點擊查詢即可。 4.撥打聲訊電話查詢。 5.通過編寫手機簡訊查詢。

    扣分

    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訂發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闖黃燈將被視作闖紅燈,也要被記6分,還要交罰款;不給120急救車讓道,將要被記3分。此外,路考第5次預約還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績全部作廢。2013年1月1日起,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公安部123號令將實施。

    實施日期

    新規於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而行人闖紅燈,或不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將被罰10元。

    公安部令

    為進一步嚴格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管理,改進駕駛人考試制度,提高社會管理和服務民眾水平,公安部修訂發布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以下簡稱123號令)。 123號令中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23號令中的其他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江西南昌

    2019年1月,江西南昌針對行人、非機動車逆行、闖紅燈等違規行為制定了一項新舉措,引發關注。行人、非機動車駕駛者,發生違規行為時,可現場通過手機掃二維碼參加“考試”,考試通過可以免除現金處罰。

    網友支持

    網友“旺旺”:嚴格的制度可以保障更多人的生命安全,支持公安部。網友“owen季”:雖然我也是駕駛員!但我從心底里支持! 網友“住在五樓”:支持公安部對規定的修訂,這不僅僅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他人生命安全負責。讓車禍傷亡發生率降至最低! 網友“蒼穹”:雖然懲罰越來越嚴,但是對新手來說是有好處的,會促使新手謹慎駕駛,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 網友“熱淚”:正如電腦需要軟體支持才能運轉一樣,汽車社會還要有相應的汽車文明,否則,硬體與軟體之間就可能因為“不兼容”而產生衝突。希望每一位有車人士,都多點養成規則意識、謙讓精神,與人方便,與己方便,文明開車才能最快看到最美的風景。 網友“我家的蘿蔔”:期望這個規定能得到嚴格執行,並長期堅持下去。 網友“correction丶宇少”:希望能一直堅持,提高個人素質,更提高一個國家的素質。加大管理,自覺遵守,才是最主要的。

    網友建議

    網友“在菜地里自由狂奔的豬”:非機動車和行人如何處罰,有相關管理措施嗎? 網友“風的夢1979”:要是早點實行,估計這次長假上中高速公路事故會少很多!但我有疑問,警察能在高速出入口查每個人駕照嗎? 網友“江蘇徐仕軍”:拿了駕駛執照多年也不會開車大有人在,如何鑑別駕齡?違反信號燈的規定太狠了點,有時不是故意闖紅燈,比如,前面是大貨車擋住了後面轎車司機的視線而不小心闖紅燈罰款就可以了,扣分不適合。 網友“CL觀望”:出發點是好的,不過在高速上出事都是一瞬間的,陪同駕駛的能反應過來嗎?坐在副駕駛上的陪駕危險大大的呀。還有,有本3年以上未必意味著駕駛技術熟練,身邊拿本幾年都不摸車的大有人在…… 網友“超級農民”:對於闖信號燈的行為如何界定駕駛員信息?還有那些抱有特權思想敢闖信號卻可以找熟人消的行為怎么杜絕治理?

    適應法規

    闖紅燈違法行為是依據代碼為1625的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道路交通法》第38條第1種行為、第90條,《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8、40、41、42、43條、《省條例》第58條第7項罰款標準200元。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在行車過程中如何避免闖紅燈?做到以下幾點即可:

    1.有箭頭指示燈時看箭頭燈,否則看圓燈;

    2.紅燈亮時,車頭不得再越過停止線;

    3.黃燈亮時,車頭不得再越過停止線;

    4.綠燈剛閃時,距離近且速度快時,應該通過,因為此時可能剎不住而越過停止線;距離遠或速度慢或路口擁塞時,應該停止;

    5.城市開車,養成只要見到斑馬線或停止線,遇路口,就找交通燈的習慣,在視野範圍內包括交通燈。

    闖紅燈被抓拍 處罰時可複議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長李江平介紹:2013年1月1日之前,將部署清理不規範的信號。

    比如說,關於黃燈的配時,規定,黃燈時間最低不能低於3秒。要根據路口通行狀況,流量狀況和安全狀況對黃燈的時間進行科學的設定,包括紅燈多長時間,綠燈多長時間,也需要根據這個路口的情況來做限制,或者是調整。

    正常處罰是有一個內部流程的。抓拍到闖紅燈後,有一個信息核實的過程,不會只抓拍到車的情況,而是要同時拍到車和信號燈,拍到車越過了停止線,這樣來判斷是否違法。

  6. 闖紅燈的標準. 依據交通部108年2月11日重申82年4月22日交路字第009811號函說明之闖紅燈違規行為認定,有以下三種情形均視為闖紅燈:. 車輛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 在繪設路口範圍之路口 (如網狀黃線區),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 在無繪設路口範圍之路口 ...

  7. 交通部八十二年三月廿七日研商闖紅燈認定標準會議紀錄 一、有關「闖紅燈」行為之認定,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中並未見相關之解釋。 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 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停止線用以 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界限,車輛停止時,其前懸部分 不得伸越該線。 」及同規則第二百零六條條一項第五 款(一)「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 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若據此認定超越停止線即為闖 紅燈,則一般大眾恐難以接受,亦非「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當初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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