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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將於112年8月15日成立,管轄區域: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2. 如何聯絡 / 到達本 高雄地方法院 電話:(07)2161418 地址:801763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 號 高雄地方法院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07)2228356 地址:800012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 鳳山辦公大樓 電話:(07)7432027 地址:830039 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 ...

  3. 高雄地方法院於日治時期的院舍建築,是一棟位於當時高雄市 山下町(約今高雄市 鼓山區山下里)原台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 高雄檢糖支所的二層樓房(後該地另建高雄看守所。

  4. 高雄地方法院於日治時期的院舍建築,是一棟位於當時高雄市 山下町(約今高雄市 鼓山區山下里)原台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 高雄檢糖支所的二層樓房(後該地另建高雄看守所。

  5.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簡稱 高雄地方法院 、 高雄地院 或 雄院 ,是 中華民國 的 地方法院 之一,位於 台灣 高雄市 ,屬於普通法院。 沿革. 現今的高雄地區在 台灣日治時期 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 1896年5月1日,台灣總督府於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同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於高雄地區成立「鳳山地方法院」。 1898年7月19日 台灣總督府 改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後,調整法院組織,全台地方法院僅餘 台北地方法院 、 台中地方法院 及 台南地方法院 三座;在台南地方法院下設「台南地方法院鳳山出張所」,最初僅受理 不動產 登記事項,至1900年2月1日始著手審判事項。 1904年4月1日起,鳳山出張所再度不著手審判事項。

  6. 管轄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之民、刑事訴訟上訴案件

  7. 地址、總機及行政科室電話一覽表. 本院地址: (804614)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本院總機: (07) 552-3621. 統編:08245534. 訴訟輔導專線: (07) 553-3610,傳真機: (07) 552-3670。. 「自106年10月2日起,當事人或代理人如欲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民事訴訟 ...

  8. 院所地址家事庭大樓 (81167)高雄市楠梓區常順街89號 [地圖圖示] 少年庭大樓 (81167)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 [地圖圖示] 大眾運輸[資訊] 院所電話:07-3573511 院所傳真:07-3573626 檢舉電話:07-3573601

  9.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訴訟管轄與業務範圍 管轄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10. 民國85年4月13日起轄區擴大,將高雄市政府代管之太平島及東沙島,劃為本管轄區域。. 本為民、刑事訴訟案件及非訟事件之第一審法院,兼民、刑事簡易訴訟程序案件之第二審法院。. 訴訟轄區包括高雄市、及高雄市政府代管之太平島、東沙島。. 高雄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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