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13 在途期間一覽表. 14 其他查詢. ::: 如何聯絡 / 到達本院. 高雄地方法院. 電話: (07)2161418. 地址:801763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高雄地方法院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 (07)2228356.
管轄區域:本院專責處理高雄地區之少年及家事業務,管轄地區包括高雄市、太平島、東沙島 連結資訊: ksy.judicial.gov.tw 檢舉貪瀆不法專用信箱:高雄郵政6-124號
流量異常期間,請輸入下方驗證碼,確認非惡意連線. 請輸入下方驗證碼,確認連線. 請輸入圖片驗證碼. Your support ID is: 15746862917183303052.
高雄地方法院於日治時期的院舍建築,是一棟位於當時高雄市 山下町(約今高雄市 鼓山區山下里)原台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 高雄檢糖支所的二層樓房(後該地另建高雄看守所。
高雄地方法院於日治時期的院舍建築,是一棟位於當時高雄市 山下町(約今高雄市 鼓山區山下里)原台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 高雄檢糖支所的二層樓房(後該地另建高雄看守所。
高雄地方法院於日治時期的院舍建築,是一棟位於當時 高雄市 山下町 (約今 高雄市 鼓山區 山下里)原 台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 高雄檢糖支所 的二層樓房(後該地另建高雄看守所。 看守所另遷建後,同址改為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部分廳舍)。 1945年1、2月間,因屢被 盟軍 轟炸,建築物毀損,不得已即於同年3月遷至位於 林德官 (原高雄市 四維一路 司法之家,現四維一路與 和平一路 交叉口)的院長官舍辦公。 1945年日本戰敗, 二次大戰 結束, 中華民國 接收台灣, 台灣高等法院 指派時任本院判官之 馮正樞 暫代院長,並於12月16日辦理接收事宜。 12月24日接收完成後,正式將高雄地方法院改為現名,轄區仍舊與日治時期相同。 然而當時因院舍仍未有著落,故暫借 台灣省立高雄商業職業學校 辦公。
2014年7月18日 · 有關高雄市新設橋頭地院與高雄地院間之管轄區域劃分,經院部會談確認,高雄地院及地檢署管轄區域為:小港、旗津、前鎮、苓雅、新興、前金、三民、鼓山、鹽埕、鳳山、大寮、林園區等12區;橋頭地院及地檢署管轄區域為:楠梓、左營、大樹、大社、仁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