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3. 個月最新法規訊息. 1. 訂定「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 訂定「高雄市特殊教育諮詢會設置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3. 訂定「高雄市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4.

  2. 現行法規 已廢止法規. 清除重填. ::: 高雄市政府:8022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電話總機: 07-3368333 傳真電話:07-3338191. 系統版本: 113.06.21. 系統更新日期: 113.07.08. 瀏覽人數:14,906,238.

  3. 法規內容. 第 一 條 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 增進市容觀瞻,並依建築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本府工務局。. 第 三 條 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共同壁:指相鄰二宗建築 ...

  4. 法規類別 1. 107.11.01 高雄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 自治條例 2. 112.06.01 高雄市政府市政會議議事規則 自治規則 3. 111.08.12 高雄市政府首長職務宿舍場地使用管理規則 自治規則 4. 110.01.14 高雄市政府行政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規則 自治規則 5. 111.12.08

  5. 第一條 為規範市法規及行政規則之制(訂)定、修正、廢止、施行、適用、解釋、整理及管制等相關法制作業程序,特訂定本準則。. 第二條 本準則所稱市法規,指高雄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三條所稱之自. 治條例、自治規則及委辦規則。. 第三條 本準則所稱 ...

  6. 法規會)審查通過後,提請市政會議審議。 市法規草案屬自治條例者,應於制定或修正時,辦理性別影響評估。 市法規屬組織法規者,由本府人事處逕提市政會議審議。 第五條 市法規草案屬自治條例者,經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後,應依高雄市

  7. 第 一 條 為促進本市土地合理使用及均衡區域發展,並依都市. 計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訂定本細則。. 第 二 條 本細則所稱道路,指經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所劃設之. 計畫道路,或經建築主管機關依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規定認定之現有巷道 ...

  8. 高雄市政府:8022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電話總機: 07-3368333 傳真電話:07-3338191. 系統版本: 113.06.21. 系統更新日期: 113.07.08.

  9. 修正4高雄市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第10、13條.pdf.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七十二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工務局。. 第 三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景觀陽臺 ...

  10. 法規沿革 一、為增進高雄市建築設計美感及市容觀瞻,就本市新(增)之建物或已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下稱本市建築物)陽台外牆設置裝飾性構造物,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六款規定訂定本原則。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