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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生育津貼者,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112年7月8日(含)以後出生者適用,112年7月7日前出生者,維持六個月內提出申請),繕具申請書及檢附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郵政儲金簿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逾期不予

  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 kcg.gov.tw

  3. (2)托育補助:低收入戶家庭核實補助每月9,000元,第2名或第3名以上子女不再加發胎次補助。 ※滿2歲未滿3歲兒童托育補助由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分別給付。

  4. (一)父或母(或監護人、實際照顧者)一方及兒童兩者均持續「設籍高雄市」,且兒童持續送托「高雄市準公共托育服務」,即可領取加碼補助至兒童滿3歲前1日止,未限制設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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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補助條件 一、 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市民,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二、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14,419元)。

  7. socbu.kcg.gov.tw › download_file統計專題分析

    為鼓勵生育,如何提高生育率是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積極努力推動 的重要施政目標,而各項人口催生政策中,又以現金補助的生育津貼 政策最廣為各縣市政府採用,以下針對本市新生兒人口結構及生育津 貼政策作一概況分析,俾作為後續政策規劃參考。 99年 (虎年)

  8.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落實福利社區化,發展多元的社會服務方案,建構暢通的福利網絡,有效運用社政人力並提升社福專業素質,活化與培力民間組織,建構以家庭為主的社會工作模式

  9.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落實福利社區化,發展多元的社會服務方案,建構暢通的福利網絡,有效運用社政人力並提升社福專業素質,活化與培力民間組織,建構以家庭為主的社會工作模式

  10. 一、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全民健保應自付保險費全額補助。 二、18歲以上民眾全民健保應自付保險費補助50% 。 三、就讀國內高中(職)以上就學學雜費減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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