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時代力量 黨籍政治人物 黃國昌 ,在擔任 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 第9屆立法委員 任內,被 安定力量 主席 孫繼正 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程序提起 罷免 ,簡稱 罷昌案 。 投票於2017年12月16日進行,總投票人數為70,924人。 最終結果為同意票48,693票,不同意票21,748票,無效票483票 [1] ,投票率為27.75%。 由於有效同意票數未達 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 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63,888),因此罷免失敗,黃國昌續任立法委員,且不得再於剩餘任期內對其罷免 [2] [3] 。 規則 [ 編輯] 依照《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九十條第一項,罷免投票的通過門檻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條件 [4] : 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

  2. 2013年10月13日 · 黃國昌 (1973年8月19日 —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律師、法學家, 台灣民眾黨 籍,現任 立法委員 、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總召集人,曾任 中央研究院 研究員、多所大學兼任教授 [8] 及 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 、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總召集人 [9] 。 黃國昌出生於 臺北縣 汐止鎮,大學期間曾參與社會運動。 臺大法律系 畢業後成為執業律師,後於 康乃爾大學法學院 取得博士學位。 返臺後曾在多所大學任教。 2006年成為 中央研究院 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員,並在2014年成為研究員,專精 民事訴訟法 。 2012到2014年間參與多項社會運動。 2015年, 時代力量 成立,黃國昌擔任首任黨主席。

  3. 時代力量 黨籍政治人物 黃國昌 ,在擔任 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 第9屆立法委員 任內,被 安定力量 主席 孫繼正 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程序提起 罷免 ,簡稱 罷昌案 。 投票於2017年12月16日進行,總投票人數為70,924人。 最終結果為同意票48,693票,不同意票21,748票,無效票483票 [1] ,投票率為27.75%。 由於有效同意票數未達 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 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63,888),因此罷免失敗,黃國昌續任立法委員,且不得再於剩餘任期内對其罷免 [2] [3] 。 規則. 依照《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九十條第一項,罷免投票的通過門檻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條件 [4] : 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

  4. 其他人也問了

  5. 第9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投票又叫做 第9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黃國昌罷免案投票簡稱 罷昌案 ,響2017年12月16號舉行 [1] 。 背景. 呢次罷免係由於 時代力量 黃國昌 選前冇透露支持同性婚姻,選後就支持同性婚姻法例修訂,遭到反同性婚姻團體同 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 發起罷免。 亦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新制實施之後第一次舉行。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要過關,除咗同意罷免票要多過唔同意罷免票之外,重要有超過四分一嘅選民投同意罷免票先過關,而黃國昌所屬嘅新北市第十二選區,加埋有廿五萬五千五百五十一人,一定要有六萬三千八百八十八張同意票罷免案先會過關 [1] 。

  6. 1 早期生涯. 1.1 家庭背景. 1.2 就学經歷. 2 社運生涯. 2.1 反媒體壟斷運動. 2.1.1 拒絕中時運動. 2.1.2 旺旺中時併購中嘉/台灣壹傳媒賣盤案. 2.1.3 旺中走路工事件. 2.2 反媒體壟斷法修法爭議. 2.3 參與「罷免吳育昇」連署活動. 2.4 參與公民護憲. 2.5 「公民組合」成立. 2.6 太陽花學運. 2.7 就馬王政爭提出意見. 2.8 串聯割闌尾. 2.9 婚姻平權. 2.10 2018年10月普悠瑪事件. 3 立法委員. 3.1 參選立委. 3.1.1 時代力量全國不分區立委排名第一位. 3.1.2 改參選區域立委. 3.1.3 立委選舉結果. 3.2 廢死爭議. 3.3 批評軍公教年終慰問金. 3.4 一例一休爭議.

  7. 時代力量黨籍政治人物黃國昌在擔任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第9屆立法委員任內被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程序提起罷免簡稱罷昌案投票於2017年12月16日進行總投票人數為70,924人。 最終結果為同意票48,693票,不同意票21,748票,無效票483票,投票率為27.75%。 由於有效同意票數未達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63,888),因此罷免失敗,黃國昌續任立法委員,且不得再於剩餘任期內對其罷免。

  8. 2017年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 維基百科自由的 百科全書 第九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黃國昌罷免案簡稱 罷昌案 ,為 中華民國 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 (包含 金山區 、 萬里區 、 汐止區 、 平溪區 、 瑞芳區 、 雙溪區 、 貢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