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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開發所需土地協議價購優惠辦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得選擇下列3種方式與本府達成協議價購,如協議不成則由主管機關依法報請徵收。 協議價購或徵收,依法皆得免徵土地增值稅。 (1) 抵付優惠:未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者,以該基地開發完成後之市有不動產抵付協議價購土地款。 (2) 購租優惠: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者,得申請優先承購、承租該基地開發完成後之市有不動產。 (3) 協議價購:僅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不參與土地開發。 4. 選擇抵付優惠參與開發之土地所有權人,本局將於招商階段舉辦地主說明會,說明招商規劃內容及進行產品需求調查,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意見。 5. 開發建物取得建照後,將辦理權益分配作業,並由選擇抵付優惠之原土地所有權人優先選配不動產。

  2. 一、公告期間自113年5月30日至113年6月14日止,共15日。 二、甄選文件自113年5月30日起至113年10月16日止之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整、下午1時30分至5時整)於本局現場販售,每份售價新臺幣7,933元整。 三、旨案相關時程依「新北環狀線橋和站捷運開發案」投資人須知規定 ...

  3. 相關法令規定如下:1.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前項市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各直轄市、縣(市 ...

  4. 為3月1日及9月1日時,則由依「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查估 之3 本估價報告之土地總價最高者,修正估價基準日,並擇適當案例後, 提送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進行審議。

  5. 簽約後再由本局於契約書上用印,並洽當地稅捐稽徵處查詢土地是否有欠繳地價稅,以及申報免徵土地增值稅,其流程所需時間約2至3週。. 於稅捐稽徵處查詢資料回來後,本局再將簽約相關文件送至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程序,約需1週時間。. 完成過戶後,本局將 ...

  6. 力之專業機構辦理查估,並由權責機關審核認定。 本府應給付之協議價購土地款及應發給之地上物各項 金額,於點交後一次付清,點交前之地價稅及房屋稅由原所

  7. 電話: (02)2285-2086. 傳真: (02)2282-1808. 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F.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2:00 13:30~17:30 (國定假日除外) 本網站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版權所有,未經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和採用. 如何到捷運局 | 網站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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