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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6 .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2.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依 法令 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為之。

  3. 2024年5月31日 · 有關道交處罰條例56條1項1款罰金問題. 依據內政部公布的道交處罰條例,56條1項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的罰鍰 (汽車)是600~1200元,為何收到的發單是罰900元?

  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57年)#第二章 汽車. 1968年5月1日施行. 條文 汽車駕駛人駕車肇事後,應即時處理,不得駛離;違者弔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月。. 汽車駕駛人如肇事致人傷亡,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告,不得逃逸;違者 ...

  5. 法官認為警方用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原告罰鍰900 法不合,原告訴請撤銷原處分,有理。 「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被開罰900元,李姓民眾他不服,向基隆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撤銷原處分。

  6. 2024年2月26日 · 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之1條,有以下幾個特殊情況,民眾可以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進行檢舉: 第56條第一項第三款: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7.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例 (民國57年)#第二章 汽車. 1968年5月1日施行. 文 汽車駕駛人駕車肇事後,應即時處理,不得駛離;違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月。. 汽車駕駛人如肇事致人傷亡,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告,不得逃逸;違者吊 ...

  8. 併排停車分為臨時停車與停車,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55第1第4款和 56第2,分別可處300~600元、以及2400元罰鍰。

  9. 2022年6月26日 · 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第1款 規定, 紅線停車罰鍰 在2022年可處新台幣600元~1200元的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第1款: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紅線停車可處600元~1200元罰鍰. 紅線停車 時間? 跟黃線停車時間有何不同? 要注意唷,紅線停車跟黃線停車不同,在紅線上,原則上是「24小時」 都不能停車 的唷! 所以,就算是晚上,還是不能在紅線上面停車唷! (延伸閱讀: 黃線停車時間? 黃線停車罰款?【保護荷包】)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 第1項第3款: 「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

  10. 2024年5月3日 · 如果違反規定, 黃線罰款2024 年的今天,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第4款,黃線停車罰款是600元~1200元。實務上常以900元作為罰鍰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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