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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92年1月15日台國字第092006026號發布語文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生活課程、社會領域、綜合活動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 中華民國92年2月27日台國字第0920028081號發布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2.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旨在善用知識統整與協同教學,引導學習者透過體驗、省思與實踐的心智及行為運作活動,建構內化意義與涵養利他情懷,提升其自我發展、生活經營、社會參與、保護自我與環境的生活實踐能力。 為落實上述理念,本學習領域之內涵架構如下: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範圍包含各項能夠引導學習者進行體驗、省思與實踐,並能驗證與應用所知的活動,包括符合綜合活動理念之輔導活動、童軍活動、家政活動、團體活動、服務學習活動,以及需要跨越學習領域聯絡合作的學習活動。 ( 二)課程目標. 基於上述理念,本學習領域總目標為「培養學生具備生活實踐的能力」,總目標之下發展四大主題軸與十二項核心素養,再從十二項核心素養內涵之下發展出能力指標,四大主題軸之目標如下:

  3. CIRN ─ 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4. 國家教育研究院自民國 97 年進行課程綱要研擬之基礎研究,於 102 年起陸續展開與完. 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的研修工作,經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通. 過正式發布。 隨著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科目課程綱要發布,國家教育研究院也啟動各. 領域/科目課程手冊研發的工作計畫,進行課綱理念內涵之解析與實踐方向的指引,提供學校....

  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1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5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臺國 (二)字第1010074428C號 令.

    • 民國 101 年 05 月 15 日
    •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 民國 92 年 01 月 15 日
    • 臺國 (二)字第1010074428C號 令
  6. 分組審議完成後之課綱微調草案則陸續自97 年1 月起開始提交「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進行大會審議,審議通過 後之課綱微調案則依程序辦理發布事宜。

  7. 97 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將於100學年度實施,綜合活動領域學習領域總目標為「培養學生具備生活實踐的能力」,總目標之下發展四大主題軸與十二項核心素養(如表1),再從十二項核心素養內涵之下發展出能力指標,四大主題軸之目標如下(教育部,2008): ( 一)促進自我發展. 探索自我潛能與發展自我價值,增進自我管理知能與強化自律負責,尊重自己與他人生命進而體會生命的價值。 此層面包括:自我探索、自我管理、尊重生命。 ( 二)落實生活經營. 實踐個人生活所需的技能並做有效管理,覺察生活中的變化以創新適應,探究、運用與開發各項資源。 此層面包括:生活管理、生活適應與創新、資源運用與開發。 ( 三)實踐社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