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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cetaminophen的警語. 1.如用三天後仍未見症狀改善時,應停藥就醫。. 2.避免長期使用,成人不得連續服用超過7天,小孩不得超過3天。. 3.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若每日喝三杯或更多之酒精性飲料,請詢問醫師是否能服用本藥。. 4.過量使用 (每日超過4000 mg)可能發生 ...

  2. 乙醯胺酚 (英語: Acetaminophen 、 Paracetamol 、簡稱: APAP),又稱 乙醯胺酚[12] 、 撲熱息痛,是一種常見的非阿片類 鎮痛 、 退燒藥,主要用於 退燒 和緩解輕中度 疼痛。. [13][14][15] 作為一種 非處方藥,它在全球範圍內廣泛應用,常見品牌包括 泰諾 (Tylenol)和 ...

  3. 2022年7月29日 · 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的注意事項與使用禁忌. 若您有以下情形,請在服用前告知您的醫師或藥師:. 告知醫師您是否正在懷孕或 哺乳,因為孕婦的服藥指示會有所不同。. 告知醫師和藥師您正在服用的處方藥、非處方藥、維生素、營養補充品以及草藥。. 告知 ...

  4. 酒精警語: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因為Acetaminophen有急性肝衰竭的風險。 警語 使用本藥後,若有發生以下症狀,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接受醫師診治:

  5. 歐盟 EMA 評估後認為,含 acetaminophen ( paracetamol )成分緩釋劑型藥品之藥物動力學與速效劑型( immediate-release )不同,目前治療速效劑型過量之方法並不適用於治療緩釋劑型過量,且許多 acetaminophen 過量的案例,並無法判斷導致過量之劑型。

  6. 至少有兩種互補的作用機轉,原型和M1代謝物與u鴉片接受體連結,對norepinephrine及serotonin之再吸收有微弱的抑制作用。 Acetaminophen是另一種作用於中樞之止痛藥物,尚不清楚其止痛作用之確切位置和作用機轉

  7. Acetaminophen作用機轉為阻斷腦中樞神經訊號以消除疼痛的感覺,也可用於退燒,但沒有消炎作用,成人建議劑量一次500毫克,每4到6小時一次,每日最大劑量為4克。 雖不易引起全身性副作用,但當與酵素誘導劑(如酒精、barbiturates、carbamazepine、efavirenz、isoniazid、nevirapine、oxcarbazepine、phenobarbital、phenytoin、primidone、rifabutin、rifampin、St. John’s Wort)併用時,會增加毒性代謝物的生成,增加肝毒性的風險,也會使止痛效果打折扣;若病人有每日飲酒習慣,應避免長期服用acetaminophen,若仍需要併用,建議每日劑量不超過2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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