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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事業單位如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與勞工協議實施無薪休假期間,雇主仍應依「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約定,按勞工原領薪資提繳勞工退休金維持原提繳工資,不得調降。

  2. 2020年2月12日 · Q2請問因為放無薪假後失業,想要辦理失業給付,要怎麼辦理呢?. A:有關失業給付申請,需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被保險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及失業 (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等文件至本府豐原 ...

  3. 無薪假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 根據 勞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 ,勞動部公告如需要放無薪假,以不超過 3 個月為原則,如果 3 個月後仍需要延長也要再經過員工同意哦! 所以小編建議,如果真的逼不得已需要放半年、一年以上的無薪假,請每 3 個月就跟員工溝通一次,這樣才不會誤觸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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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 (無薪假通報) 發布科室:就業安全科. 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始得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並本誠信原則,以書面約定之,並確實通報當地勞政主管機關。. 使用市民 ...

  6. 1份(可接受影本蓋與正本相符章)連同「通報函」、「減少工時通報表」、「減少工時通報名冊」及「受景氣影響相關說明」,通報勞工局勞工局得視情況派員實施訪視,以保障勞工權益。

  7. 勞動法令或勞工托兒措施補助諮詢請洽03-3322101分機6804-6806勞資爭議調解業務請洽03-3322101分機6802-6803;就業服務諮詢請洽03-3322101分機8015-8017(就業職訓服務處);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工檢舉諮詢請洽03-3323606(勞動檢查處)。

  8. 凡實施減少工時〈即所謂無薪休假〉等措施之事業單位,應主動填妥「通報表」,直接寄達「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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