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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補償對象受隔離或檢疫者. Q1為什麼要發放防疫補償A1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遵守防疫各項規定由政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予以補償Q2防疫補償發給對象是誰A2防疫補償發給對象包括: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簡稱照顧者) 自109年6月17日起零時起,入境之國人或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始得請領防疫補償。 ( 必須為109年3月17日前出境之國人或無出境紀錄之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另應符合以下規定:

  2. 防疫補償辦法Q&A. 1090312/1530. 1,000元這麼少?我一天的平均工資就比1,000元高 是參考基本工資( 現在是2 萬3,800元/30 日= 約800 元)原則估算,指揮中心109 年2 月3日已公告集中檢疫是每人每天補償1,000元。 因此取一個基本的數值,感謝您對防疫工作的配合。 四、申請程序:本項將依據作業規定函頒後,據以修正. Q1 防疫補償何時可以開始申請? 1、 受隔離、檢疫者:最快3 月23日受理申請。 2、 照顧者: 預計3 月31 日受理申請。 (因申請資格較多樣複雜,需較費時規.

  3. 本辦法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如下: 一、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含指定處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以下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二、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以下簡稱照顧者)。 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二、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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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新冠肺炎宣導-外國人勞動權益網. 標題. 發佈日期. ~ 更新日期. ~ 查詢. 新雇主之前申請期滿轉換案件,經本部110年12月27日前已核發許可,若移工於新聘僱許可起日或110年12月27日前,已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還要檢附PCR證明文件嗎? 移工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證明若遺失,可否檢附COVID-19疫苗接種數位證明? 是否限於國內接種COVID-19疫苗之證明,移工在國外接種COVID-19疫苗也可以嗎? 移工已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雇主接續聘僱 (含期滿轉換)移工及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已無須安排移工辦理PCR檢驗,但雇主應如何辦理? 雇主接續聘僱 (含期滿轉換)移工或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自何時起免安排移工辦理PCR檢驗?

  6. 我是外籍人士是否可申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金? 相關文件應如何準備? 自109年6月17日起入境者,「國人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 「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 惟109年6月17日前入境者不在此限。 有關「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之認定方式,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於入境後始申請取得居留證,且其居留期間和檢疫期間重疊者(持居留簽證),得視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申請之相關文件應經翻譯及認證: 1、倘為國外文件,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並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

  7. 防疫補償範圍: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簡稱照顧者) 自109年6月17日起,「國人」或「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 「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 有關「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係指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於入境後申請取得居留證, 且 其居留期間和檢疫期間重疊者 ,得視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生活不能自理」是指以下7種情形: (1)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8. 本辦法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1.本辦法之適用對象如下: 一、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含指定處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以下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二、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以下簡稱照顧者)。 2.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3.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