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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動產預售屋買賣成交資訊申報,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資訊。 例:7/1簽約(起算日),則應於7/30(申報30日期限)前申報。

  2. 建物移轉面積係由申報人依已登記資料登錄填載,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或建物有增(修)建等情形,登錄面積將較實際使用面積小,所計算之交易單價可能有部分偏高情形。

  3. 提供「不動產買賣成交資訊」、「不動產租賃成交資訊」、「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及「預售屋成交資訊」申報作業 地政線上申辦系統 提供「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提供服務。

  4. 系統建議最佳瀏覽器採用 FireFox、Chrome、Opera 不動產實價查詢服務專線:1996(免付費電話),為民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22:00。 線上客服(即時問答及電子郵件)為民服務時間:08:00~12:00及13:30~17:30。

  5. 【填寫範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預售屋) 【176.22kb】

  6. 預售屋實價登錄新制,即將於7月施行,內政部表示,預售屋資訊是由不動產開發業及代銷業申報,為方便申報,已開發「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只要使用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就可線上完成申報,免外出、減少接觸,而申報後資訊會在

  7. 實價登錄專區. 109-06-18. 實價登錄新制申報書及填寫說明 (自109年7月1日生效) 相關檔案. 申報書及填寫說明 (買賣) 【192.05kb】 申報書及填寫說明 (買賣) 【178.00kb】 申報書及填寫說明 (租賃) 【144.75kb】 申報書及填寫說明 (租賃) 【156.00kb】 申報書及填寫說明 (預售屋) 【151.66kb】 申報書及填寫說明 (預售屋) 【15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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