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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老人,得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發給生活津貼(以下簡稱本津貼): 一、年滿六十五歲,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一)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1.5倍者,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每月補助生活津貼8,329元。. (二)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2.5倍者,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 ...
2024年2月27日 ·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條件: 滿65歲居住戶籍所在地超過1年以上,國內需住滿183天,未使用公費居住收容安置所。 動產不超過: 一戶一人口家庭250萬,多一口增加25萬。 不動產與家庭所得對照表 (參考下方) 需準備文件資料.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人郵局或農會存摺封面影本。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服務專線. 22289111#37411吳科員. 對象、標準. 1. 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設籍本市之國民。. 2. 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亦未經收容安置者,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且未超過臺灣 ...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一、承辦人員: 永華行政中心:李小姐,聯絡電話06-2991111 分機8353。 二、洽辦單位:各區區公所. 三、服務對象: 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老人,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 (ㄧ)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二)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下列基準: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之金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 (1萬4,230元)之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2萬4,574元)之1.5倍。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價值計算之合計金額:全家人口僅申請人一人時,未超過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 一人,以增加新臺幣25萬元為限。 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2023年4月6日 · (1)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 這項津貼主要補助沒有請領社會保險,經濟困難的長輩,只要符合申請資格,可向戶籍所在地之鄉公所提出申請。 發己金額則依據條件,分別發給新台幣7,759元或新台幣3,879元。 (2)敬老津貼. 敬老津貼並非中央發放,目前全台有6縣市發放敬老津貼,民眾若符合資格,記得申請領取。...
3.113年度符合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享領資格且同時領有榮民就養給付之長者,每人每月發給2,290元。 二、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針對未接受公費安置之中低收入老人,依其家庭經濟狀況,每月發給3,879元或7,759元生活津貼。 如有申請需求,請洽戶籍所在地公所或社會局 (處)。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為彌補中低收入家庭因照顧老人犧牲就業而喪失之經濟所得,對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請看護 (傭)者,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之老人,發給家庭照顧者每月5,000元。 如有申請需求,請洽戶籍所在公所或社會局 (處)。 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 為保障老人口腔健康,維護老人生活品質與尊嚴,自98年度起編列預算補助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補助對象. 1.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之市民。 2.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亦未經收容安置者。 3.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5倍 (36,048元),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性支出之1.5倍。 4.全家人口存款 (含投資)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台幣25萬元. 5.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650萬元。 福利內容. 1.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者 (21,629元),每人每月核發8,329元. 2.未達最低生活費2.5倍 (36,048元)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每人每月核發4,164元 。 應備文件.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一致性)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一、補助金額: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8,329元。 二、補助金額:達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4,164元。 申辦流程. 1. 申請人檢附證件填申請表-區公所收件審核-區公所彙整造冊送社會局-社會局核算撥款-送郵局-撥入申請人帳戶。 應備物品. 一、申請人及代辦人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印章. 二、申請人郵局存簿. 三、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學生證明、失蹤證明、退休俸明細、優惠存款證明、居留證等。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