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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血親之親系及親等圖 五等親 .

  2. 2017年12月9日 · 我國法律將親屬分為血親跟姻親,血親就是指在事實上具有血緣關係,像是父母、祖父母、叔伯等血緣關係。 姻親則是指因為婚姻關係而發生的親屬,像是公婆、岳父母、女婿等。

  3. 血親之親系親等表連結,來源為臺中市龍井區戶政事務所。

  4. 親等計算方式參考下方家庭關係圖,圖中的一條線即代表一個親等,舉例說明: (1)我與父母親為一親等。 (2)我與姐姐為二親等 (我到父母為一親等,父母到姐姐再一親等,加起來為二親等 )。 (3)我與表姐弟為四親等。

  5. 第 四 編 親屬 第 一 章 通則. 第 967 條. 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第 968 條. 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 ,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 ...

  6. 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之計算親等之血親,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

  7. Microsoft Word - 親等表. (一)血親之親系及親等圖. . 曾 外 外 伯 曾叔 祖父 祖 姑. 六 四. 族 外 外伯 族叔 祖父 祖 姑 伯 外 外 祖 叔 祖 父 姑. 七 五 三. 外 外 伯 族 叔 外 外 伯 堂 堂 姨 舅外 高高祖 四 四 祖 父. 父 母 母.

  8. 按照民法第968條的規定,「血親 親等 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之計算親等之血親,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

  9. 妻夫妻夫妻夫妻夫堂堂表表姪 表 表 外 甥 外女 姪 女 甥前前夫妻夫妻女子 姪. 姪姪姪女姪姪女. 六. 妻夫表姪孫女. 妻夫表姪孫. 女. 四.

  10. 民法親屬編(§967-§1137).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所有條文. 第四編 親屬. 第一章 通則. 第九百六十七條. 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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