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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六者的要義是: 1.風:大序:「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故曰風。 」換句話說,「風」就是上對下的感化,藉著詩歌的流傳,而收風行草偃之效;在下者藉著歌詠,委婉諫諷,不直言君上之過失,故不傷其尊嚴而使聞者戒。 又「風」亦可指詩體,〔詩經〕有十五國風,計一百六十篇。 2.雅:大序:「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 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 」至於「雅」之教化作用,就如鄭玄注所云:「言今之正者,以為後世法。 」〔詩經〕計有「雅」一百零五篇,其中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 3.頌:大序:「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 」頌之教化作用,鄭玄注:「頌之言誦也,容也,誦今之德,廣以美之。 」〔詩經〕頌體共四十篇,有周頌、商頌、魯頌三類。
當代釋義. 指《詩經》的“六義”,即“風”、“雅”、“頌”、“賦”、“比”、“興”。 這些名稱在先秦時就已經出現。 《周禮·春官》:“大師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 ,曰頌。 ”《毛詩序》明確提出“六義”說:“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 ”對於“六義”的解釋歷來眾說紛紜。 在唐以前,並沒有把“風”、“雅”、“頌”作為《詩經》的三種體裁,“賦”、“比”、“興”作為《詩經》的三種表現方法。 如《毛詩序》解釋“風”就說:“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故曰風。 ”就是既把“風”作為詩體同時也作為詩法,是體、法並用的。
《詩經》有六義:風、雅、頌;賦、比、興。 細說風雅頌: 那麼,怎麼來理解古詩中的風雅頌呢?打個比方:風雅頌好比蘿蔔、青菜、大冬瓜,要知道一首詩的味道,就要去了解它是哪一種內容題材的詩。...
字詞:六義,注音:ㄌㄧㄡˋ ㄧˋ,釋義:《詩經》中的風、雅、頌、賦、比、興。 見〈詩大序〉。 大抵說來,風為各國的歌謠、雅是周王畿的歌曲、頌是廟堂祭祀的樂歌,此三種是《詩經》的三種體制;賦是敷陳其事、比是指物譬喻、興是借物起興,是詩經的三種 ...
- 概觀
- 基本解釋
- 內容
- 《毛詩大序》
詩經學名詞。語出《詩·大序》:“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一般認為風、雅、頌是詩的分類;賦、比、興是詩的表現手法。
詞語注音釋義詩經學名詞。一般認為風、雅、頌是詩的分類和內容題材;賦、比、興是詩的表現手法。其中風、雅、頌是按不同的音樂分的。鄭樵云:“風土之音曰風,朝廷之音曰雅,宗廟之音曰頌。”(《通志序》)賦、比、興的按表現手法分的。 《詩經》分為風、雅、頌三部分。“風土之音曰風”,“朝廷之音曰雅”,“宗廟之音曰頌”所以“風”是各諸侯國的樂調;“雅”是京城地區的正樂;“頌”是宗廟祭祀之樂。至於“大雅”和“小雅”當從音樂分,“廣大而靜,疏達信者,宜歌《大雅》;恭儉而好禮者,宜歌《小雅》。 《詩經》的藝術技法被總結成“賦,比,興”。它與“風,雅,頌”合稱“六義”。朱熹《詩集注》指出:“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敘事);“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以物喻志);“興者,先言他物而引起所詠之詞也”(文已盡而意有餘)。按照這種解釋,“賦”就是陳述,鋪陳的意思;“比”相當於現代修辭的比喻;“興”的基本含義就是藉助其他事物作為詩歌的開頭。 宋人李仲蒙解說:敘物以言情,謂之賦,情盡物也;索物以托情,謂之比,情附物也;觸物以起情,謂之興,物動情也。風、雅、頌
《風》又稱《國風》 ,一共有15組,“風”本是樂曲的統稱。15組國風並不是15個國家的樂曲,而是十幾個地區的樂曲。國風包括周南、召南、邶、鄘、衛、王、鄭、檜、齊、魏、唐、秦、豳、陳、曹的樂歌,共160篇。國風是當時當地流行的歌曲,帶有地方色彩。從內容上說,大多數是民歌。作者大多是民間歌手,但是也有個別貴族。
對於《雅》的認識有各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是指周朝直接統治地區的音樂,“雅”有“正”的意思,把這種音樂看作“正聲”,意在表明和其他地方音樂的區別。也有人說“雅”與“夏”相通,夏是周朝直接統治地區的稱呼。還有觀點認為,《雅》是指人人能懂的典雅音樂。《雅》共105篇,分為《大雅》 31篇和《小雅》74篇。《雅》多數是朝廷官吏及公卿大夫的作品,有一小部分是民歌。其內容幾乎都是關於政治方面的,有讚頌好人好政的,有諷刺弊政的。只有幾首表達個人感情的詩。但是沒有情詩。
詩經解讀
《頌》是貴族在家廟中祭祀鬼神、讚美治者功德的樂曲,在演奏時要配以舞蹈。又分為《周頌》、《魯頌》和《商頌》,共40篇。其中《周頌》31篇,認為可能是西周時的作品、多作於周昭王、周穆王以前;《魯頌》4篇,認為可能是魯僖公時的作品;《商頌》則認為是春秋以前宋國的作品。
賦、比、興
《毛詩大序》以風、賦、比、興、雅、頌為詩“六義”,提出了詩“六義”說。本來風雅頌是《詩經》的分類,賦比興是《詩經》表現方法,《毛詩大序》賦予“六義”新的說法。
根據上下文的意思,風,指詩能譏刺上政,有諷刺的作用;賦,指鋪敘直說的寫作方法;比,是比喻;興,起的意思,指詩歌有“感發志意”的作用;雅是正的意思;頌是讚美神明的歌舞曲。它在解釋風、雅的意義時,接觸到了文藝創作中個別表現一般的概括性以及典型性的特徵。
《毛詩大序》以風、賦、比、興、雅、頌為詩“六義”,提出了詩“六義”說。 本來風雅頌是《詩經》的分類,賦比興是《詩經》表現方法,《毛詩大序》賦予“六義”新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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