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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已辦理報停、報廢、繳銷、註銷、吊銷牌照之車輛經查獲違規使用道路者,除依法處罰外,經徵機關應填發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送達車輛所有人,車輛所有人並應以自用車費額補繳自報停、報廢、繳銷、註銷、吊銷牌照之日起至最後一次違規日止之汽車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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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燃料使用 費,營業車於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分 ...

    • 沿革

      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49 年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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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汽車所有人申請牌照,辦理過戶或其他異動者,其繳納汽車 ...

  2. 交通工具過戶後之使用性質,原屬免稅或原納較低稅額變更為應稅或應納較高稅額者,應按日計算差額部分之稅額,由新所有人或使用人繳納之;原屬應稅或原納較高稅額變更為免稅或應納較低稅額者,應按日計算退還差額部分之稅額,由稽徵機關退還之。

  3. ()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方式:. (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 一、網路繳納:於本網站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及元大行動等APP,以信用卡或 ...

  4. 使用牌照「稅」與燃料使用「費」分得清.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經常接獲民眾來電詢問車輛燃料使用費相關問題,且已繳納燃料使用費,卻誤以為使用牌照稅也繳清了,兩者究竟有何區別呢? 稅務局說明,使用牌照稅與燃料使用費性質完全不同,使用牌照稅係 ...

  5. 使用牌照」與燃料使用「費」要分清楚哦!.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家裡有車輛的民眾,都知道每年要繳納使用牌照稅與燃料使用費,卻對繳納期間及徵收機關有所混淆。. 該局說明,使用牌照稅與燃料使用費性質完全不同,使用牌照稅是稅捐 ...

  6. 2024年7月29日 · 法源依據: 使用 牌照稅 。 課徵對象: 凡領有牌照之交通工具,如汽車、機車等。 徵收時間: 每年4月(營業汽車為4月及10月)。 免徵使用牌照稅: 特定車輛,如電動汽車、身心障礙者專用車等。 燃料稅 (汽機車燃料稅、汽車燃料稅、汽機車燃料費、汽車燃料使用費、燃料使用費) 性質: 規費,屬於使用道路的費用。 徵收目的: 專款專用於公路養護、修建與安全管理。 主管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 法源依據: 公路法。 課徵對象: 使用汽油、柴油等燃料之車輛。 徵收時間: 每年7月(營業用車輛為每季一次)。 簡單來說,牌照稅是對車輛「擁有」的課稅,燃料稅則是對車輛「使用」的收費。 牌照稅 的稅額依車輛種類及排氣量而異,燃料稅則依燃料種類及耗用量計算。 繳納方式.

  7. 稅務局說明,「使用牌照稅」是對於使用公共道路交通工具課稅,屬於地方各縣市政府稅捐,主管機關為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徵收期間為每年4月(營業用車輛則為每年4月及10月);「燃料使用費」則是屬於規費,主管機關為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收費期間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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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料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