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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9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又稱 中華職棒簽賭案 、 黑象事件,是指在2009年在 台灣 發生的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 選手涉嫌接受地下賭盤 組頭 收買,配合 打假球 的事件。. 這是中華職棒第五次假球事件。. 由於收網時間正好在 2009年台灣大賽 結束隔天(10月26日 ...

  2. 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又稱 黑米事件,是指在2008年在 台灣 發生的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 選手涉嫌接受地下賭盤 組頭 收買,配合 放水 (打假球)的事件。. 2008年10月8日早上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王正皓大規模搜索 米迪亞暴龍隊 球團辦公室與球員宿舍 ...

  3. 2016年10月19日 · 這個月 《紐約時報》 訪問前兄弟象球星 陳致遠 和 蔡豐安,報導幾年前中華職棒的假球,「假球案」 三個字再度於球迷心中起了些許漣漪,始終是幾十年來國內外媒體不斷提及、中職難以抹去的傷痛。

  4. 2019年4月3日 · 在中職前30年歷史中,至少爆發6次大規模賭博事件,是相關從業人員不願再碰觸的黑暗篇章,也讓平均每場觀眾站上6000人的盛況遭受重創,四度跌破 ...

  5. 2014年8月14日 · 全國球迷傷心欲絕的職棒假球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包括球員及假球集團共13人,分別被依詐欺取財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及圖利聚眾賭博罪等判刑,備受矚目的前兄弟象「三劍客」之陳致遠判6個月,蔡豐安判6個月,前La New熊投手張誌家判4個月

  6. 2014年8月13日 · 蔡豐安則涉嫌2場假球案,均在95年7月前,高院認定依法其能論一個詐欺取財罪,今判他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6萬2000元。 重要被告還有涉賭組頭「雨刷」蔡政宜,一審被判3年10月,均可易科罰金,且併科罰金1000萬元,今改判為3年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至於台南市議會前議長吳健保,一審判他7年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高院今改判為兩部份之罪,分別是3年2月徒刑,以及可易科罰金合併的2年3月徒刑,並以最高罰金刑3000元折扺一天刑期,相當於243萬元。 高院判決認定,陳誌遠被指涉4場假球案,在95年7月前涉3場打假球,但應適用連續犯規定,只論一罪,另95年8月被控打放水球無罪,只判6月徒刑定讞,可易科罰金16萬2000元。 (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7. 2023年11月22日 · SBL假球案風暴擴大》打假球可能犯哪些罪?. 最重關30年. 超級籃球聯賽(SBL)球員吳季穎(原隸屬台灣啤酒),涉嫌在前東家「裕隆納智捷籃球隊」打球時,與民間簽賭組頭合作,在比賽中故意放水。. (來源:Dreamstime/典匠影像) 撰文者:陳全正(眾勤 ...

  8. 2014年8月13日 · 此案是台灣棒壇史上第五波假球案,涉案人數最多,多達67人,其中象隊球員涉案最多,球迷比喻這波假球案是「黑象事件」。 中華職棒五年前爆發職棒史上涉案人數最多的假球案,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分別被依詐欺罪將前兄弟象隊陳致遠判刑1年,減為6個月 ...

  9. 1997年,時報鷹隊球員與教練約有84人捲入假球案最後被起訴有罪的本土球員共有22人,全隊只有蔡明宏一人無罪,鷹隊相關球員郭建成等19人以及統一獅隊郭進興、鄭百勝與江泰權等三人被法院判決有罪,但都獲緩刑宣告。

  10. 2009年 10月26日檢調單位南下高雄,逮捕以 蔡政宜 (綽號雨刷)為首的討債集團經營簽賭站,其涉嫌收買 職棒 球員 打假球。 隨後 兄弟象隊 召開記者會承認檢調已搜索 球員 宿舍,並於28日將有六位 象隊 球員 被約談,另外亦有一位前 象隊 球員 疑為聯絡人,板橋地檢署於10月26日發動搜索,除 統一7-ELEVEn獅隊 外,其他三隊部份隊職員的宿舍與住處均遭搜索。 本事件由於牽連 球員 多為 兄弟象隊 球員,因此又稱 黑象事件。 檢調初步調查,涉嫌收賄的 球員 都是本土 球員,簽賭集團再透過白手套轉交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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