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誤犯竊盜罪初犯可以和解嗎?. 立即了解竊盜罪刑責、刑期及罰金!. 阿海近日被公司資遣,一時之間沒了工作又要負擔家庭開銷及小孩生活費,於是到超商想要買酒來澆愁,但身上的現金早已花光。. 趁店員不注意時,將2瓶進口洋酒放進背包中,由於整個過程被 ...
刑法320條-竊盜罪構成要件、和解與否一次搞懂!. 根據 刑法 §320 第一項 規定,竊盜罪的法律條文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客觀構成要件:以竊取方式破壞他人對 ...
第 320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大法官解釋(舊制). 判例 ...
竊盜罪構成要件是什麼?需要有證據嗎?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未經他人同意,或不顧他人反對的意思,主觀上仍然想要占為己有,且也確實做了,就會符合竊盜罪構成要件,即竊盜公訴罪。
2024年6月17日 · 1. 竊盜罪的定義? 有哪些構成要件? (1) 竊盜罪客觀要件. 客觀要件涉及「客觀發生的事實」: 「竊取」行為的存在. 未經他人同意,擅自獲取他人財物並佔為己有,或交付給第三人,即符合竊取行為的定義。 竊取「財產」 包括動產如錢財、物品(刑法第320條第1項),以及不動產如房屋(刑法第320條第2項)。 (2) 偷走不佔有就不算竊盜? 來看竊盜罪的主觀要件! 主觀要件則涉及行為人內心的想法,包含故意心態以及不法法有意圖: 具有不法所有的意圖. 即使知道物品非己所有且無使用或佔有權,但為滿足個人需求或利益,仍選擇取走並占為己有,意思歸為自己所用,且排除物主再次持有的可能性。 故意心態. 意識到拿走他人財物為非法行為但仍選擇行之。
2024年6月28日 · 根據刑法竊盜罪,不同種類的竊盜罪刑期如下: 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 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刑法 320 第 1 項的規定,犯普通竊盜罪者,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至於加重竊盜罪(刑法 321 )方面,則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018年10月24日 · 「竊盜罪」規定在刑法第320條第1項 [1],拆解分析法條文字,可以知道要符合「竊取」、「他人之動產」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才會成立「竊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1. 裁判字號: 84 年台非字第 214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84 年 06 月 28 日. 要旨: 電業法第一百零六條之規定,係在保護經營供給電能之事業,並非一般之 用電戶,此觀該條各款、同法第二條及處理竊電規則之規定自明。 故私接 電線,若係通過電力公司允許供電之鄰人電錶所設之線路內,因用電已有 電錶控制計算,該通過電錶控制計算後之電氣,即屬該鄰人所有之動產, 如予竊取,即應視其犯罪形態,依刑法之竊盜罪章論處。 2. 裁判字號: 81 年台上字第 352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22 日. 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