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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1. 一般留職停薪者. 於留職停薪期間經徵得原投保單位的同意,才可以繼續在原投保單位投保,但不得調降投保金額,原投保單位毋須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若原投保單位不同意,則原投保單位填寫「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一份,送交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退保手續,其應另以適法身分投保。 2. 育嬰留職停薪者. 於留職停薪期間可以選擇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或選擇辦理轉出: (1) 選擇於原單位繼續投保:不得調降投保金額,原投保單位應填寫「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其應自行負擔30%之健保費,繳款單由健保署寄發被保險人繳納,繳納期限可遞延3年;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展期或提前復職者,則須再填寫「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

  3. 2022年8月26日 · 以現在的勞動相關法規來看,只有「育嬰」和「傷病」這兩種情況,是員工可以依法申請留職停薪的條件,如果員工有其他情況需要申請留職的話,就需要勞資雙方達成協議,馬上來看一看吧!

  4. 2022年4月28日 · 一、適用對象. 應徵召服兵役。. 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 因傷病請假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職業災害未超過2年。.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 二、申報繼續加保手續. 依上開規定之被保險人如願意繼續加保時,投保單位不得 ...

  5. 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之規定,勞工普通病假超過前條第1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其中所稱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係指未住院病假一年合計不得超過30天,住院病假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基於上述規定,當 ...

    • 宇恒法律事務所
    • 小結

    一、一般留職停薪 (一)勞保部分: 1、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規定:「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一、應徵召服兵役者。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次依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第1項規定:「本條例第九條…之被保險人願繼續加保時,投保單位不得拒絕。」;兵役法第44條第1款:「在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學生保留學籍,職工保留底缺年資。」 2、據此,因勞工保險為「在職保險」,原則上須實際從事工作的勞工才能由雇主申報加保,但如勞工係因前開兵役、傷病之「法定事由」申請留職停薪,且願意繼續加保者,雇主即不得予以拒絕。(其餘可...

    本題勞工申請普通傷病留職停薪乙事,若經貴司同意後(蓋普通傷病留停之准許與否,屬協商事項,而非法定留職停薪事由),自得進而請求雇主繼續投保「勞保」,貴司即不得拒絕,並應繼續繳納保費,但請注意僅得繼續投保一年;而「健保」則須經貴司同意後,始得繼續加保。 至於若是育嬰留職停薪者,則無論「勞保」、「健保」均得請求雇主繼續投保,貴司不得拒絕。至於「勞退提繳6%」部分,因留停期間不計入勞基法年資,故不論是哪一種留職停薪類型,貴司均應於發生事由之日起7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停止提繳(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0條參照)。 為方便各位讀者及人資夥伴在個案可直接判斷適用,本文特就僱用5人以上公司,簡要彙整各式留職停薪適用情形如表格所示: 更新勞動法令知識,避免違法、減少勞資爭議 >> 關於勞資關係,更多你該知道的事情 >...

  6. 已完成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勞(就、災)投保單位憑證及指派作業之經辦人,可使用多元憑證(如: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金融電子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等)登入。. 1. 「申報別」點選「續作業」及「傷病留停續、服兵役續、因案停職續 ...

  7. 因此,若老闆同意員工因傷病所申請之留職停薪: 1.勞保: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之規定,員工得繼續加保,雇主不得拒絕。 2.健保: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9條經徵得雇主同意者,得於原投保單位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