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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上午9時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申請案件 (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2.郵寄申請:下載申請書郵寄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 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 【申請書下載】 3.臨櫃申請:至租賃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 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辦理。 4.舊案帶入申請:111年度核定戶且於112年5月有租金補貼核撥紀錄者,系統會直接帶入,無須再提出申請。 (02)7729-8003【專人接聽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6:00】

  2. 房屋所有權人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享有稅賦優惠。 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 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 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經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住宅單位審查合格後發核定函。 審查時間約為4個月。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夫妻分戶者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電子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符合加分條件為 住宅法第4條 第2項所定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六、租賃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 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規定的應檢附文件。

  3. 補貼申請教學 ::: 各縣市受理單位 | 網站導覽 | 隱私權保護政策 網頁瀏覽器建議使用 Chrome ,Edge or FireFox 最新版本,最佳瀏覽解析度 1280x960 以上

  4. 依據申請者勾選身分類別上傳各項證明文件,作為身分資格認定,另外可由「線上補件」修改或補充資料。 按下「送出申請案件」,會出現再次確認提示,確認送出後,填寫資料將無法修改(證明文件可)。 住需求,若不想填寫可按「略過不填」。 自購住宅-於「線上申請」點選欲申請之項目:自購住宅。 箱」等正確資訊系統將發送簡訊驗證碼至申請人所填寫之手機門號,上述資料送出並驗證成功後,即為申請人之正式帳號,且無法於線上修改,請確實填寫。 系統將於每次登入時,傳送簡訊密碼,作為身分識別驗證,若收不到簡訊,請確認您的手機號碼是否輸入正確,或曾經向電信公司申請拒收商業簡訊,可能造成無法收取簡訊通知,確認送出後即可到步驟2填寫資料。 確實填寫資料*為必填欄位,若有勾選「身分資格認定」,請於步驟4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5. 內政部營建署住宅補貼線上申請首頁 - cpami.gov.tw

  6. 國土管理全球資訊網,從事綜合計畫、都市計畫、國民住宅、建築管理、公共工程、新市鎮建設等業務,位於台北市。 營建署表示,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自今(111)年7月1日開放受理申請,截至7月19日17時止,總申請戶數為20萬8,201戶,再次提醒申請期限至今年8月31日17時為止,請租屋族把握申請時間 ...

  7. 內政部今 (30)日舉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啟動儀式,行政院長蘇貞昌、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內政部長徐國勇、財政部長蘇建榮、教育部長潘文忠、衛福部次長李麗芬均親自出席,並邀請9個社福團體、仲介公會與租賃住宅服務代表共同見證。 徐國勇表示,本案行政院已核定為4年計畫,中央每年將編列300億預算,照顧50萬戶租屋族,將於7月1日至8月31日,採線上受理申請,9月完成核定,並於10月由中央統一撥款至申請者帳戶,提醒民眾務必留意申請時間。 徐國勇說明,本專案有「戶數擴大」、「金額加碼」、「資格放寬」及「申請簡便」等4大亮點,為減輕更多家庭的生活負擔,總經費從現行57億元提高至300億元,租金補貼戶數也從目前12萬戶,大規模提升至50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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