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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券交易法(下簡稱「證交法」)第22 條之2 及第157條對於公司內部人所為之規定,其中內部人範圍包括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股東;而內部人之關係人則包括:內部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法人董事 ...

  2. www.wintan.com.tw › files › investors_4_1_400_1內部人之定義及範圍

    證券交易法第25 條第2項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內部人(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將上月份持有股數變動之情形向公司申報;公司應於每月十五日以前,彙總向主管機關申報,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命其公告之。 證券交易法第25 條第4項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內部人持有之股票設定質權者,出質人應即通知公司;公司應於其質權設定後五日內,將其出質情形,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 短線交易之禁止. 將其利益歸於公司。公司董事會或監察人不為公司行使請求權時,股東得以三十日之限期,請求董事或監察人行使之;逾期不行使時,請求之股東�. 為公司行使請求權。董事或監察人不行使請求以致公司受損害時,對�. 司負連帶賠償之責。上述之請求權,自獲得利益之日起�. 內線交易之禁止.

  3. 公開發行公司內部人(含內部人之關係人),自該內部人取 得身分之日起六個月後始得轉讓持股;另內部人於公司 股票公開發行日前已取得身分者,其持有期間之計算,

  4. 證交法第 25 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的內部人,於持股變動或股票設. 定質權後,應申報或通知公司,公司須向金管會申報並公告,稱為「 事後申報」,分析如下: (一)應辦理「事後申報」之人: 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內部人,內部人的定義與證交法第 22 之 2 條. 相同。

  5. 2020年5月13日 · 內部人股權異動該如何申報? 事前申報、事後申報流程懶人包. 證券交易法第25條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登記後,應即將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所持有之本公司股票種類及股數,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公司應於每月十五日以前,彙總向主管機關申報。 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命令其公告之。 107年11月因應洗錢評鑑,公司法第22條之1經修法為「公司(包括所有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監、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股東之指定資料,以電子方式申報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或指定之資訊平臺。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皆明定所有類型公司(除例外情形)都要申報內人與持股超過10%股東的資料,需要照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的形式至平台申報。 內部人股權異動申報包含哪些項目? 該到哪個平台申報?

  6. 2020年5月16日 · 內部人是什麼?. 如何進行內部人股權管理的13項關鍵問題. 問題一: 公司於股票公開發行登記後,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所持有該公司的股票種類及股數,需在 ...

  7. 2021年12月20日 · 鑒於內部人之關係人常有違規情事,請貴公司務必提醒內部人 (含關 係人) 多加參閱並據以遵循,以期避免內部人因一時不察致違反證券交易法而涉行政、民事或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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