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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本資料 精華版3.0 公司基本資料 重要子公司基本資料 被投資控股公司基本資料 電子書 董監大股東持股、質 押、轉讓 買回臺灣存託憑證 歷年變更登記 股權分散 國內海外有價證券轉換 情形 國內有價證券 海外有價證券 員工認股權憑證 限制員工權利新 僑外及大陸地區投資 投資持股情形 ...

  2. 二、外國公司內部人持股變動事前暨事後申報書: 1. 外國公司內部人預定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轉讓持股申報書 (108.12.5更新, doc , odt )

  3. 二、外國公司內部人持股變動事前暨事後申報書: 1. 外國公司內部人預定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轉讓持股申報書 (108.12.5更新, doc , odt )

  4. 2020年5月13日 ·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皆明定所有類型公司(除例外情形)都要申報內人與持股超過10%股東的資料,需要照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的形式至平台申報內部人股權異動申報包含哪些項目? 該到哪個平台申報申報期程為何? 需要申報的資料有哪些? 所有的公司一定要先瞭解這些申報流程,若沒有依照規定的期程辦理申報的話,會有相對應的罰則,嚴重情形者甚至會被廢止公司登記。 事實上,公開發行公司、未公開發行公司在股權申報上各自依據不同的法律源頭,股權申報方式、項目也都不一樣,以下分別針對公司發行以上公司、未公開發行公司的股權異動申報方式、申報流程以及申報資料整理出申報懶人包,讓你5分鐘快速瞭解內部人股權異動申報。 股權異動申報 — 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何謂股權異動

  5.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登記後,應即將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有之本公司股票種類及股數,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 前項股票持有人,應於每月5日以前. 向主管機關申報。 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命令其公告之。 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項之規定,於計算前二項持有股數準用之。 司應於其質權設定後5日內,將其出質情形,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 內部人若持有所屬公司之「 私募股票」或將持有股票「 信託」 時, 亦應依證交法第25條規定辦理申報

  6. 定質權後,應申報或通知公司,公司須向金管會申報並公告,稱為「 事後申報」,分析如下: 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內部人,內部人的定義與證交法第 22 之 2 條. 相同。 1.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登記後,應即將其內部人所持有之本公司. 股票種類及股數,向金管會申報並公告。 2.內部人應於每月 5 日以前將上月份持有股數變動的情形,向公. 司申報,公司應於每月 15 日以前,彙總向金管會申報。 必要時. ,金管會得命令其公告之。 3.內部人所持有的股票經設定質權者,出質人應立即通知公司;公. 司應於其質權設定後 5 日內,將其出質情形,向金管會申報並. 公告之。 公司或其內部人違反本條規定的申報或公告義務,應依證交法第 1. 78 條第 1 項第 2 款負行政責任。 金管會除依規定處罰鍰外,

  7. 2023年4月28日 · 答:由於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大股東(以下簡稱內部人)等相關人員為公司之經營者或控制者,因身分特殊,對公司財務業務資訊之取得掌握絕對優勢,其利用未發布之內部消息從事交易,致不知情之他方受有損害,已顯失公平;再者,內部人大多數持有公司相當數量之股份,於轉讓持股時,對公司穩定經營及證券市場之交易均生一定影響。 故為防範公司內部人藉由轉讓持股炒作股票或進行內線交易而損及投資人權益,並為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及交易之公平性,世界各國對該等人員之交易均加強管理,而我國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之二及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即對公開發行公司內部人之持股要求予以公開,使投資大眾能知悉公司重要人員持股異動情形,藉以監督,防範不法,另亦可經由其持股變動資訊瞭解公司未來經營狀況,以作為投資人決策之參考。 二、股權申報範圍?

  8. 一、本表每人一張,政府或法人股東兼有數席董監事時,以申報乙份為原則。 二、持有人『身分及關係』欄第一欄為本人,以後依次為配偶、 未成年子女、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三、內部人本人及其關係人,由受託人持有之股數( 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信託)應分別填報。 四、初次申報應全部申報,日後如有異動,再行申報。 五、『其他原因取得』,屬上市(櫃)公司者,例如現金增資認股、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繼承、受贈、受讓......等,非透過集中交易(櫃檯買賣交易)市場取得者。 六、『其他原因轉讓』,屬上市(櫃)公司者,例如贈與、信託移轉或對特定人轉讓......等,非經由集中交易(櫃檯買賣交易)市場而轉讓予他人者。 七、未上市(櫃)公司股權異動部分,僅需在『其他原因取得』或『其他原因轉讓』欄位中填載。

  9. 滿6個月後,上市(櫃)公司的內部人始得於集中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賣 出所屬公司股票,而非以內部人持有所屬公司股票的時間是否已達6個月為 要件。另,外國企業來臺掛牌上市(櫃)時,各該公司「補辦公開發行之日」,即為其內部人取得內部人身

  10.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申報本人及關係人於 年 月份之持股變動情形如左表,請彙總申報。 Report of changes in the shareholding of the Reporting Person and related persons for _______(yyyy) _______ (mm) pursuant to Article 25 of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