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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教人員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書. ※自110 年7 月1 日起,政府按平均保俸額20%加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無須另行申請。. 本請領書收件日期為 年 月 日,請領書所填各項資料及檢附證件,經查屬實且符合規定。. 本請領書收件 ...

  2. 被保險人加保年資滿一年以上,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前項津貼,自留職停薪之日起,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

  3. 夫妻同為公保之被保險人,自111年2月10日起在同一期間 辦理同一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可同時請 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夫妻同為公保被保險人,且於同一 時間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可否同時 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3 男性被保險人也可以申請

  4. 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年資滿1年以上。 (二)子女滿3足歲以前。 (三)依法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 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平均保俸額: 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保險俸(薪)額

  5. 被保險人加保未滿1年即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其若選擇繼續加保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需俟被保險人於加保滿1年後,始開始核付 110/04/19 5

  6.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管公、健保選擇退保或續保,如發生眷屬喪葬、生育、子 女開始就讀小學至大學期間之事實,可依規定申請生活津貼之眷屬喪葬、生育、

  7. 勞保局為提供更便捷多元的申請管道,開放被保險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透過網路申辦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申辦資格. 一、請領資格: (一)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二) 子女滿3歲前。 (三)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二、給付標準: 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於期初發給津貼。 (110年7月1日起政府加發20%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無須另行申請) 三、給付期間. (一) 每1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二) 被保險人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發給1人為限。

  8. 育嬰留職停薪起日為每月1日者:A君自1月1日至4月10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如經本局審核符合請領條件,其領取津貼如下。 (1) 第1期:1月1日至1月31日。 (2) 第2期:2月1日至2月28日(如當年度為閏年則為29日) 。

  9. 本辦法所稱留職停薪,指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經權責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並於規定期間屆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後回職復薪。

  10.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 留職停薪。 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 薪資 計算,按月發給。 每一子女最長合計發給6個月。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1人為限。 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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