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傷病給付」: ①第1年:20,400元÷30日×70%=每日476元。 ②第2年:20,400元÷30日×50%=每日340元。 就醫津貼: 門診每日50元,住院診療每日900元。由勞保局按「傷病給付」核給日數一併核給就醫津貼,無須另外提出申請。 給付金額=傷病給付+就醫

  2. 2024年4月11日 · Q4:公傷假薪資怎麼算? A:勞動基準法有關職災的相關規定: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Q5:公傷假可以請幾天?有上限嗎?

  3. 2024年2月19日 · 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疾病補助費,均按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住院診療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每半個月給付1次,以6個月為限。 但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之年資已滿1年者,增加給付6個月,前後合計共為1年。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2-19.

  4. 2022年12月2日 · 公傷病假是勞基法保障的別之一,勞工不幸遇到職業災害時,可以依法申請公傷病假。 那麼公傷病假是怎麼認定的呢? 薪資如何計算

  5. 公傷假如何認定?雇主需負擔的薪資或醫療費用的範圍? (一)公傷假認定部分: 按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規定:「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6. 勞工請公傷假時,雇主需負擔的薪資或醫療費用的範圍?公傷假天數如何認定? 發布單位:勞工處. 修改時間:110-05-17. 雇主需負擔的薪資或醫療費用的範圍: 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負擔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而針對同一事故,雇主已支付費用補償者 (包括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意外保險等,因同一事故,而由勞工保險局核定給付或由商業保險公司理賠者),自得將此部分抵充所應負擔之補償金額,先予敘明。 1.工資補償部分:按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規定,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所稱原領工資係指該勞工遭遇職業傷害前1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 2.醫療費用部分:有關勞工因職業傷害,勞保醫療給付不足,而確有繼續醫療之必要者,應由雇主負責補償。

  7. 2013年8月20日 · 勞委會勞保局提醒,申請職災給付時,申請書的職業病事故發生原因及不能工作期間均應據實填寫,如填寫不實詐領給付者,將按給付金額處以2倍罰鍰;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