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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內容:. 一、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以下簡稱請假規則)第13條第2項 (現為第11條第2項)規定:「請娩假、流產假或3日 (現為2日)以上之病假,須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 」本部84年5月26日84台中法四字第1146582號函釋略以,公務人員因執行職務受傷申請公假療 ...

    • 本規則依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 本規則以受有俸(薪)給之文職公務人員為適用範圍。
    •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機關視實際需要定之:一、奉派參加政府召集之集會。二、參加政府舉辦與職務有關之考試,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3. 案例說明. 假設甲服務年資為5 年,休假14日,其因侍親或育嬰留職停薪中斷休假年資,復職當年度或次年度休假核給情形如下:申請留職停薪且在同一年內復職:如3/1 至同年8/31 日年資中斷( 中斷期間6 個月) , 9/1 復職。復職當年度:公務人員經奉准留職停薪,於同一年內回 ...

  4. 公務人員延長病假期滿欲銷假上班須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又銷假上班1以上者之「1年」認定,係固定期間,不得扣除例假日及當事人所請各假別天數而予以延長

  5. 2021年3月14日 · 想詢問病假2天以上(請3),一定要附證明嗎?. 因為是精神疾病就醫,怕出示證明會影 響升遷或是被主管拿去做文章。. 但是人事退申請的理由是依據公務員請假規則第11條第二 項,2日以上的病假需檢視證明,但,病情不是個人隱私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 ...

  6. 注意事項. 病假如請超過28,以事假抵銷。 需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並經機關長官核准。 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延長病假期間逢例假日者,該例假日不予扣除。 延長病假跨越至次年時,其次年之事、病、休假(得扣除例假日)應先予扣除。 二、「事假」可請幾天? 什麼情況能請「家庭照顧假」?最多可以請幾天? 假別. 事假. 家庭照顧假事由. 因事得請事假. 家庭照顧假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可請天數. 7 , 得以時計. 7 ,得以時計. 注意事項.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按日扣除俸(薪)給。 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因此超過7天的部分將按日扣除俸(薪)給的喔! 三、每個月生理日都可以請「生理假」嗎? 會不會扣薪?

  7. 2019年8月14日 ·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 二、住院者,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規定:「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1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 但留職停薪期間以1年為限。 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