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2. 第 三 條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二、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3.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 其期間由機關視實際需要定之: 一、奉派參加政府召集之集會。 二、參加政府舉辦與職務有關之考試,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三、依法受各種兵役召集。 四、參加政府依法主辦之各項投票。 五、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必須休養或療治,其期間在二年以內者。 六、奉派或奉准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訓練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內者。 但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七、奉派考察或參加國際會議。

  4. ﹝1﹞ 公務人員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5.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規則依 ...

  6.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 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 )給。 二、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 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其超過. 者,以事假抵銷。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 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 核准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 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 起算。

  7.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二、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8. www.personnel.ntpc.gov.tw › uploaddowndoc2023/6/7

    公務人員之請假, 依下列規定: 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 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 �. 年。 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 三、 因結婚者, 給婚假十四日, 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得於一年內請畢。 四日。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 畢。 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 並以十二日為限, 不限一次請畢; 流產者,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 申請。陪產檢應於配偶懷孕期間請畢; 陪產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 含例假日)內.

  9. 2024年4月11日 · 考試院近日會同行政院預告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增訂公務人員未具年假3日資格者,每年應給休假3日;同時增訂扣薪事假前應先請畢所有 ...

  10. 2018年11月20日 · (三)另查本規則第11條第1項規定,除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家屬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外,公務人員請假應填具假單,經機關核准後,始得離開任所。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