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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首語+主要意旨+期望語

      • 寫法: 起首語+主要意旨+期望語 規則: 50~60 個字,一段完成,為全文精要,需具體提出行文目的與期望,或核復意旨,讓讀者一目瞭然。 例句: 重申西藥販賣業者須落實藥事人員駐店管理,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請 查照轉知貴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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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函覆是許多公務員最常遇到也是最常出錯的公文撰寫形式之一,本文將透過實際案例解析,帶你了解函覆的構成要件,以及寫作時的注意事項,廢話不多說,現在就開始吧!

    • Step 3. 撰寫本文
    • Step 4. 注意公文用語、法律用字及數字使用規範
    • Step 5. 注意言簡意賅、字少而精並重複檢查
    主旨
    説明
    辦法
    例句:一、為確保旅行社品質,各校舉辦校外教學參觀選擇旅行社,除應依採購法程序辦理外,尤應指定有品質認證之旅行社。二、為加強輔導各校,本局規劃訂定「各級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交通工具應行注意事項」,以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三、租用交通工具應以出廠 2 年內之新車為度,並請廠商提供 2 年之維修紀錄,以確保車輛之性能及確認責任。
    分段項目符號應另列縮格以全形書寫為一、二、...,(一)、(二)...,1、2、..., (1)、(2),括弧「()」以半形為之。
    中文字體及併同於中文中使用之標點符號應以全行為之。
    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以及併同於外文中使用之標點符號應以半形為之。
    日期、時間、電話、傳真、郵遞區號、門牌號碼、計量單位、統計數據、法規條項款目、編章節款目統計數據以阿拉伯數字表示。如:院臺秘字第0930086517 號

    朝向「簡淺的文言文、濃縮的白話文」邁進。以下也提供八點常見錯誤的檢查事項,讓你的公文百密無一疏! 1. 格式是否完備?如漏受文者,發文日期錯誤;如複製舊檔案,受文者、時間均未修改,發文時間可能是去年、甚至是前年時間。 2. 陳述是否周延?是推理式或順敘式? 3. 文字是否通順?按語、連接詞、妥善運用虛字... 4. 稱謂正確否?如:機關或單位名稱、同仁職稱等。 5. 是否有錯字或自動選字錯誤? 6. 數字格式是否無誤?中文數字或阿拉伯數字? 7. 引據是否正確清楚?如引用來文日期文號正確否?如引用法規名稱、條次、條文內容是否正確?如果是照錄原文請用「」引出(即節引),如果是引述其文意請用來函略以(即撮引即將來文之重點寫出)。為免造成一文各表之現象,最好採用「節引」。 8. 標點符號是否用對?...

  3. 如果你不僅常常需要寫公文,也需要統整公文發送紀錄、甚至需要將收到的公文系統化歸檔整理,那麼只要再多花一點點時間在線上註冊一個 Ragic 帳號(也完全免費,到 Ragic 首頁註冊即可),就可以到 Ragic 應用商店安裝包含公文產生器功能的免費範本模組

  4. www.secretariat.taichung.gov.tw › media › 451849公文書寫作實務

    一、對內公文(簽、報告、業務或專案報告) 二、對外公文(令、呈、咨、函、書函、箋函、公告、三、錯誤態樣及改進建議 肆、特種公文書 一、分類(開會通知單、會議紀錄、說帖、講話稿…) 二、格式及製作要領 三、錯誤態樣及改進建議 伍、結語

  5. 公文寫作重點整理(含參考範例) . 一、在寫主旨時,應注意什麼? 答:內容力求具體扼要敘述不分項,一段完成,以說明行文目的與期望。 為能順利發出電子公文,一些少見字、古字、符號等應避免使用。 如:詧、&。 二、不應空格而空格的常見錯誤寫法? 答: (一)請 查照→請查照。 (二)請 同意惠復→請同意惠復。 (三)請 惠示卓見→請惠示卓見。 (四)請 鑒核→請鑒核。 (五)請 查照辦理見復→請查照辦理見復。 (六)請 查照會允→請查照惠允。 (七)請 同意查照惠復→請查照同意惠復。 三、在行文外單位時,文中所須注意之直接稱謂用語及結尾期望語各是什麼? 答: (一)文中提到的上級機關單位,與本校有無隸屬關係: . 有隸屬關係者(如:教育部),應用鈞部,鈞字前不空格。

  6. 用於對上、對下、對平行機關、不相隸屬機關及與人民間相互行文時,是最常用的公文格式之一。 分為「主動行文」與「被動行文」兩種類別。 本文法律人將為大家整理「函」的種類、用法與不同「函」所相應的用與格式,快一起來看看吧!

  7. 函的概念與範例. ( 一) 定義. 函為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之。 是本校、各機關最為普遍使用之格式之一。 ( 二) 公文行文系統. 上行函. 行政院、教育部. 平行函. 各大學 中興大學 各部會. 下行函. 所屬各院、所、系、處、室、組、教職員工生、附中、附農. 斜行函. 立法院各機關 司法院各機關 監察院各機關. ( 三) 本別製作方法. • 不須蓋印信或章戳,但須由使用人於文面空白處加註「本影本與正( 副) 本相符」後,蓋私( 職)章確認。 ( 四) 「函」各類用語. ( 五) 函的結構. ( 六) 函之標準格式. 以三段式為例,惟三段式函較不常見,承辦人可因案活用改為二段式或一段式,案情簡單者宜採一段式,勿硬性分割為二段或三段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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