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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出差人員之出差期間及行程,應視事實之需要,事先經機關核定,並 儘量利用便捷之交通工具縮短行程;往返行程,以不超過一日為原則 四、出差事畢,於十五日內依附表二檢具出差旅費報告表,連同有關書據

  2. 1.國內出差膳雜費: (1)營利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每人每日新臺幣七百元。 (2)其他職員,每人每日新臺幣六百元。

  3. 2021年10月18日 · 膳雜費有哪些費用可以報支?.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74 條規定,出差旅費分為:1) 膳雜費、2) 住宿費、3) 交通費,因此除了住宿、交通所產生的費用都歸類在膳雜費中,舉凡像是:餐費、買交通票證產生的手續費等。. 而其他可能額外產生的交際費 ...

  4. 營利事業員工國內出差膳宿雜費認定標準,除了宿費部分應取得旅館業書有抬頭之統一發票,普通收據或旅行業開立代收轉付收據及消費明細,予以核實認定外,國內出差膳雜費在不超過下列最高標準範圍,准予認定,不需要提供外來憑證,超過標準部分,屬員工

  5. (三)出差之往返行程,以不超過一日為原則,其膳雜費(現行規定為雜費, IV 以下同)如何報支 .................................6

  6. 膳宿雜費:除國內宿費部分,應取得旅館業書有抬頭之統一發票、普通收據或旅行業開立代收轉付收據及消費明細,予以核實認定外,國內出差膳雜費及國外出差膳宿雜費日支金額,不超過下列最高標準者,無須提供外來憑證,准予認定。

  7. 日起,按日計給膳雜費,其住公保勞保醫院者,最高計給十日為限,因當 地無公保勞保醫院,而住私立醫院其費用由患病本人負擔者,最高計給二 十日為限。

  8. 2021年1月4日 · 員工支領國內出差膳雜費,該如何填報扣繳憑單?.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日前接獲A公司會計小姐來電詢問,公司員工國內出差支領的膳雜費,應否辦理扣繳憑單申報?.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之員工出差日支膳雜費,超過財政部核定免稅標準部分,屬員工之 ...

  9.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 明. 一、為規範中央政府各機關 ( 以下簡稱各機關) 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其出差旅費之報支,特訂定本要點。. 一、中央政府各機關 (以下簡稱各機關) 員工,因公奉派出差報支旅費,依本要點辦理。. 調任 ...

  10. 1.營利事業員工國外出差膳宿雜費之日支金額應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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