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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6月7日 · 傷病給付. 1.請領條件:.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第4日起,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70%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 ...

  2. 」的勞保職災給付,勞保局推出全新宣傳與網路行銷活動,希望勞工朋友們對自身權益有更多認識,既然已經傷身,別再傷荷包! 勞工朋友們於上下班途中、或工作期間因執行工作而受傷,稱為「職災」,依勞保局統計,去年度共計核付 48,900 件職災傷病給付,今年 1 到 6 月也有 22,921 件。

  3. 2013年8月20日 · 勞工如果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正在治療中,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可以向勞委會勞保局申請從不能工作第4日起的職災傷病給付。 住院或不能工作的門診治療期間如確實因該傷病所致者,均可列入補助計算範圍,但要「全日不能工作4日以上」才符合請領規定。

  4.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為照顧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的勞工,被保險人於請領傷病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未能領取任何薪資或報酬期間,得免繳被保險人負擔部分的勞、就保保險費;如還領取原有或部分薪資,或原有收入未完全喪失,則應照繳。

  5. 勞保被保險人於參加保險有效期間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勞保傷病、失能或死亡給付。 截至110年11月29日止,被保險人感染COVID-19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者,共計116件;請領普通事故保險給付者,共計609件,其中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 ...

  6. 2015年6月7日 · 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職業災害醫療給付分門診及住院診療,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或罹患職業病,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向投保單位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請領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診療,可免繳交全民健保規定之部分 ...

  7. 2017年5月16日 · 當勞保被保險人在工作場所發生職業傷害、上下班通勤事故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等事故,須看門診或住院時,投保單位應主動協助填發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以下簡稱醫療書單)給職災勞工到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診,可享免繳交健保規定應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住院期間30日內 ...

  8. 職業傷病醫療書單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可自網路下載,截至 104 年 9 月初,職業傷病門診單下載量已達 6 萬 6 千餘次,住院申請書下載量已達 2 萬 4 千餘次,此項創新措施使職災勞工就醫權益可獲得更充足的保障,亦可達成節能減碳目的,顯見此項措施施行成效良好。

  9. 2024年2月16日 ·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係屬納費互助之社會保險制度,亦具集體連帶分擔風險性質。. 當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或傷病等保險事故時,可依規定申請醫療或現金給付之補償,使本人或遺屬得到適度之生活安全保障。. 對雇主而言,依規定為員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 ...

  10. 2024年6月28日 · 勞工受僱工作期間如果遭遇職業傷病,可由所屬投保單位填發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以下簡稱醫療書單),並攜帶健保卡至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診,可減免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以及享有住院膳食費30日內之補助,減輕就醫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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