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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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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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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en a worker must receive medical service or rest 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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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1:勞工一年有多少病假天數呢?
    • Q4:領基本工資,請病假還可以扣薪嗎?
    • Q5:請「病假」是否需要理由或證明?用line請假可以嗎?
    • Q7:遇上國定假日如何計算「病假」天數?
    • Q9:「病假」達請假天數上限仍未痊癒?還可續請嗎?會因此被資遣嗎?
    • Q10:「生理假」算「病假」嗎?請生理假扣薪嗎?
    • Q11:請「生理假」需附證明嗎?
    • Q12:確診請病假算「沒住院」還是「住院病假」?
    • Q13:確診解隔離後的7天自主健康管理,不舒服可請病假嗎?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勞工如果因為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可以申請普通傷病假。而根據狀況、是否需要住院有不同日數,分為「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 1. 未住院傷病假:如未住院,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 2. 住院傷病假:如需住院,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 3. 另外,2年內的「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合計不得超過 1 年。

    《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有問題是當勞工僅領基本工資,而請病假時當天工資折半發給,或是超過30天的病假雇主不給薪,如果因此低於基本工資合法嗎? 其實與申請事假情形相當,因病假當下勞工並未提供勞務,而依照「實際工作時間」發給工資而低於基本工資,是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

    申請病假時一定要詳述理由嗎?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另外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因此雇主是可以要求勞工申請病假時說明請假理由,另外雇主也可能要求提供相關證明作為請假方式,尚不違法。

    已知一年有30天普通傷病假,而若有住院需求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倘若請病假的期間遇上國定假日或例假日時,應該如何計算? 根據內政部74年4月27日(74)台內勞字第302665號行政函釋說明,勞工事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 而不計入請假期內的天數,工資自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由雇主照給。 但要特別注意如果病假連續申請超過30天,遇上國定假日的計算有所不同,以下Q8接續說明。

    如果勞工請病假的天數超過上限,而仍有請假之需求,建議先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 但若其他假別也都申請過了仍未痊癒,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勞工可與雇主協議「留職停薪」,而其留職停薪期間以1年為限。 要注意的是,雇主是否拒絕勞工因病留職停薪之申請,視雙方的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或雙方協商之。 另外: 1. 如拒絕勞工留職停薪申請,又綜合判斷無法勝任工作時,雇主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並給付資遣費。 2. 或勞工因普通傷病假逾限,經留職停薪屆滿1年仍未痊癒,雇主同樣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並發給資遣費。 (內政部74年8月20日(74)台內勞字第337966號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6年10月03日(76)台勞動字第 2762 號...

    2002年《性別工作平等法》制定後,生理假一詞正式為勞工可申請假別之一。 第14條規定,如果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每月可以請生理假1天。而全年請假日數未超過3天,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天數則數併入病假計算。 因此女性受雇者每個月都有1天的生理假可以申請,但若1年申請超過3天生理假,超過的部分需要併入病假計算。 另外,生理假的薪資不論有無併入病假,同樣是減半發給。 延伸閱讀:【生理假常見問答】生理假怎麼申請?一年可請幾天?要附證明嗎?生理假8大QA|勞工請假規則

    不需要 勞動部曾呼籲勞資本應誠實互信,雇主雖可以要求提出證明,但生理假之原因通常較為固定,若要求每次生理假都須提出醫師證明,則非屬必要之範圍。因此〈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也已修正,申請生理假時不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若雇主恣意拒絕給假,已經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可以依第38條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 延伸閱讀:生理假需要附相關證明嗎?如果請生理假被公司刁難該怎麼辦?|法律小教室

    勞動部說明:確診勞工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或指定處所收治期間,請普通傷病假之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雇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並溯自111年4月8日生效。 另外勞工也可以申請特別休假或事假,而特休、事假的天數和工資依原相關規定辦理。

    過去防疫期間曾規定只要確診者完成「居家隔離7天」即可解隔離、可外出、工作,因此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身體不適,則可請病假,以未住院傷病假計算。 勞動部也指出確診勞工解隔離後: 1. 如勞工想要直接返回工作崗位,雇主不得拒絕確診勞工上工。 2. 如勞工出於「自主防疫意識」(非公司要求)進行快篩並陽性反應,因個人考量希望繼續隔離,可向雇主請假,可使用假別為: 2.1. 非住院病假(一年不得超過30天)。 2.2. 事假。 2.3. 特別休假。 延伸閱讀:染疫7天解隔離仍「快篩陽性」?勞工可外出上班,如自主防疫可請「非住院病假」、事假或特休假|職場新訊

  3.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有住院及沒有住院的傷病假有不同的天數規定: 沒有住院的普通傷病假: 一年內合計不超過 30 天 有住院的普通傷病假: 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包含沒有住院的普通傷病假天數

  4. 2024年2月16日 · 依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 規定,經本部核定公告之工作者 (如附件),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之限制,勞雇雙方之勞動條件係依約辦理 ...

  5. 2021年11月24日 · 勞動基準法相關假別. 勞工每 7 日中應有 2 日之休息,其中 1 日為例假, 1 日為休息日。.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 6個月至未滿1年:3日。. 工作滿第1年:7日。. 工作滿第2年:10日。. 工作滿第3年:14日 ...

  6. 答案是:病假不能夠按在職天數比例計算天數。 根據勞動部 台勞動字第 962 號函: 工請假規則第四條及第七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病或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全年得請普通傷病假或事假,係指勞工在事業單位該年度內,不論採曆年或會計年度,因有上述情形時即可請假,其日數之多寡各該條文已有明定,並無勞工於年度中途到職即按比例遞減核給請假日數之規定。 無論公司每年的的休假天數是以「週年制」還是「曆年制」來計算,在病假這個假別上,都不能因為員工到職未滿一年或是年中離職,而依照在職天數的比例來換算病假天數哦!

  7. 2023年12月22日 · 根據勞基法規定,如果 1 年內請的普通傷病假在 30 天以內,病假期間薪水折半。 如果是因職業災害受傷,則公傷病假期間雇主應付完整薪水,不得扣薪,也不應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年終考核獎金和升遷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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