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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

      • 關於這個問題,依內政部74年09月11日(74)台內勞字第344223號函釋:「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十條規定,於辦理普通傷病假請手續時,提出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應可作為請假之依據。 由此可知,只要是合法的醫療機構或醫師所開立之診斷證明,原則上就可以作為請病假之依據,雇主應不得恣意拒絕認可、予以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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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1年6月26日 · 勞委會再次重申:病假或生理假等法定原因之請假,旨在保障勞工之勞動權益,雇主應確實遵守規定,不應以包括「要求勞工當日親持證明請假」、「要求持憑教學或地區醫院診斷書證明」、「要求先請特別休假」…等脫序之技術性手段刁難。

  3. 2024年9月12日 · 如果因身體不適無法上班,主管卻不准請病假怎麼辦?根據勞基法,請病假時通常需要附上醫生證明,也會扣薪水,但不得超過基本工資的半數。病假有天數限制,超過後可能會影響全勤獎金或面臨解雇風險唷。一起來跟律師了解請病假的相關規定吧!

  4.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第 5 條.

  5. 2024年9月2日 · 勞工罹患普通傷病欲請普通病假,或發生職災時要請公傷病假時,實務上最常發生的爭議,就是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診斷證明嗎?. 或是員工雖提供了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但雇主卻不認可該份診斷證明,而要求勞工必須到公司指定的醫療院所就診、開立診斷 ...

    • 病假種類
    • 請病假規定與程序
    • 請病假計薪方式

    2.公傷病假

    當勞工因為工作情況導致發生職業災害,而在醫療中不能工作的情況,其休養期間即給予公傷病假。此外,要留意的是,公傷病假是沒有明文訂定期限的,也就是只要勞工能檢具醫療證明,就可以繼續提出公傷病假的申請,惟職災傷病給付則是以2年為限。

    至於當雇主要求提出證明文件時,該怎麼辦呢?雖然政府函釋已說明:只要提出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即可,包含診斷說明書、醫療收據等。不過,若病假當天並未去看醫生,也無法出示相關資料證明,這時就要以事假來申請。

    那麼,當病假都請好了,薪資又是怎麼計算的呢?如法令條文所述,只要一年內未請超過30天病假,當天薪資就是折半發給。舉例來說,月薪30000元的筱雯,其薪資結構為本薪24600元、伙食費2400元、職務加給3000元,因此,當筱雯請1天病假,就是扣除30000元÷30日÷2=500元。 看完以上有關病假的法規,是不是對自己的請假權益更加了解了呢?其實,多數勞資糾紛都源自於對法令條文的不認識,甚至在解讀法令時曲解原有的意涵。因此,小編也要提醒所有勞工朋友們,畢竟身體不是鐵打的,總會有生病的時候,在決定請病假時,一定要事先確認好公司的請假規則,像是「只請一天也要附上診斷書嗎?」妥善處理好細節,才能避免因一時大意而使自身權益受損。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518職場熊報(原標題:請病假一定要診斷書?勞工請假規...

  6. 2024年10月4日 · 1. 勞基法中的病假規定. (1) 病假有哪些種類? 普通傷病假其實就是最廣泛的病假,如受傷、生病、或因生理因素需進行治療休養,只要非因工作所引起,均屬於普通傷病假的範疇。 從普通小感冒到需住院的情形,都被歸類於普通傷病假的範疇,更甚者如勞工患有癌症,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這些情況同樣會被歸類於普通傷病假,並且與住院病假合併計算。 公傷病假則涵蓋勞工因工作引起的職業災害,包括從輕微受傷到導致殘疾,在治療此傷勢的期間,雇主必須給予公傷病假。 而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的規範,公傷病假需滿足兩個主要條件: 業務執行性:此條件相對寬鬆,凡在工作時間及場所發生的傷害,無論是在執行工作任務、活動前後,或甚至上下班途中,基本上都會被認定具有業務執行性。

  7. 合法醫師證明可作為請傷病假依據 全文內容: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十條規定,於辦理普通傷病假請手續時,提出合法 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應可作為請假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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