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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5月18日 · 如何取得「職業傷病醫療門診單」? 勞保局說明,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可至勞保局網站下載「職業傷病門診單」及「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經由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後,被保險人即可持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就醫使用。

  3. ※被保險人於111年4月30日(含當日)前遭遇職業傷病,如欲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請領職災保險給付,請下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申請書填寫使用。

  4.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人罹患職業傷病門診或住院時,應持由投保單位填發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連同全民健康保險卡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向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申請

  5. 2017年5月16日 · 步驟1:攜帶健保卡及身分證,辦理門診或住院手續。 步驟2:聲明以「勞保職災勞工」身分就醫。 步驟3:代墊費用記得拿收據。 緊急就醫時,職災勞工是因健保身分就醫,所以不論門診或住院,依健保規定必須先行繳交應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只要在就醫之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送醫療書單到醫院,改成勞保職災身分就醫,即可拿回所繳交健保規定應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住院30日內膳食費半數。 如果超過補單期限未到醫院補件,仍可在門診治療當日(不含例假日)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有特殊原因者為5年內)填具核退申請書件向勞保局辦理退費。 上一則 勞保局公布欠繳保費之職業工會名單,提醒勞工注意自身權益 下一則 勞保局積極查核勞保投保薪資「高薪低報」,以保障勞工給付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 2017-06-03.

  6. 勞保局表示,勞保被保險人於加保有效期間遭遇職業災害如持上開職業傷病醫療書就醫,可免繳納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減免住院 30 日內之膳食費半數之醫療權益。

  7. (一)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需門診或住院者。 (二)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 因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需門診或住院者。

  8. 勞保局提供「職業傷病門診單」或「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供投保單位填發予災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門診或住院診療,以利申請職災醫療給付。 職業傷病醫療書申辦(單位申辦)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