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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醫療機構
-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0條 第2項,體檢和健檢一定要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醫療機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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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辦法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 本辦法所稱認可醫療機構,指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 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
- 認可醫療機構分類如下: 一、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 二、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 第 二 章 醫療機構申請認可條件.
- 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為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認可醫療機構 : 一、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 二、自備辦理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之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項目之檢驗( 查)設備及合格 X 光機。 三、聘有醫師二名以上、醫事放射師(士)、醫事檢驗師(生)及護理人 員。 四、二年內未因違反本辦法經撤銷或廢止認可。
2023年7月7日 · 勞動部 說明,「體格檢查」(體檢)係指於僱用勞工或變更其工作時,為識別勞工工作適性,考量其是否有不適合作業之疾病所實施之健康檢查。 而所稱「健康檢查」(健檢)係指依在職勞工之年齡層,於一定期間所實施之一般健康檢查;及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依其作業危害性,於一定期間所實施之特殊健康檢查,其目的在保護勞工健康,以早期發現職業病,並改善勞工作業環境。 而新入職體檢、工作定期健檢實為法律規定,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17、18條規定,雇主需於僱用勞工時施行「體格檢查」(體檢),並對在職勞工施行「一般健康檢查」(健檢)、「特殊健康檢查」和「特定健康檢查」。 什麼時候需要體檢? 多久需要健檢一次? 1. 體格檢查實施時間.
2023年7月13日 · 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備資訊系統」中,可以進行「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查詢」,只要選擇縣市、地區、健檢類別,就可以找到家裡附近符合規定的一般勞工體檢醫院診所,是不是很方便呢?
- 本規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第三項、第二十條第三. 項、第二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指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之作業(如附表. 一)。 二、第一類事業、第二類事業及第三類事業: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二條及其附表所定之事業。 三、勞工總人數:指包含事業單位僱用之勞工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 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總數。 四、長期派駐人員:指勞工因業務需求,經雇主指派至其他事業單位從事.
- 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勞工總人數在三百人以上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 作業之勞工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視該場所之規模及性質,分別依附. 表二與附表三所定之人力配置及臨場服務頻率,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 服務之醫師及僱用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以下簡稱醫護人員), 辦理臨場健康服務。 前項所定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配置之護理人員,得以特約方式.
- 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勞工總人數在五十人至二百九十九人者,應視. 其規模及性質,依附表四所定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頻率,辦理臨場健康. 服務。 前項所定事業單位,經醫護人員評估勞工有心理或肌肉骨骼疾病預防需求. 者,得特約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提供服務;其服務頻率,得納入附表四. 計算。 但各年度由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之總服務頻率,仍應達二.
雇主對在職勞工,應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每年檢查一次。 二、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每三年檢查一次。 三、未滿四十歲者,每五年檢查一次。 前項所定一般健康檢查之項目與檢查紀錄,應依前條附表九及附表十一規. 定辦理。 但經檢查為先天性辨色力異常者,得免再實施辨色力檢查。 第 18 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規定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應每年或於變更其作業. 時,依第十六條附表十所定項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 雇主使勞工接受定期特殊健康檢查時,應將勞工作業內容、最近一次之作. 業環境監測紀錄及危害暴露情形等作業經歷資料交予醫師。 前項作業環境監測紀錄及危害暴露情形等資料,屬游離輻射作業者,應依. 游離輻射防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第 19 條.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及「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訂有「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工體格、健康檢查實施辦法」,定期 (分齡)針對全院員工實施健康檢查。. 二、新進人員健康檢查 (職前體格檢查): 凡本院員工,本院於僱用之初應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以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