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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與現行規定對照表 【承保】 【給付、津貼與補助】 新法 現行規定 醫療 給付 除依健保支付標準外,由保險人會商健保署另 訂,目前已規劃支付健保給付之特殊材料自付 差額。 依健保支付標準給付診療費用。 傷病 給付

  2. 2024年2月16日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今(111)年5月1日施行,藉由制定專法,整合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的規定。

    • 為保障遭遇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之生活,加強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以促進社會安全,特制定本法。
    •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第 二 章 職業災害保險。第 一 節 保險人、基金管理、保險監理及爭議處理。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保險人,辦理保險業務。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以下簡稱本保險基金)之投資運用管理業務,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辦理。
    • 本保險之保險業務及基金投資運用管理業務,由中央主管機關監理,並適用勞工保險條例之監理規定。
  3. 2022年4月29日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擴大強制納保範圍,將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等雇主之勞工,均納為強制投保對象,應由其雇主(如公司行號、法人、律師、會計師、人民團體及外籍家庭看護工 ...

  4.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為保障遭遇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之生活,加強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以促進社會安全,特制定本法。.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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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與現行規定對照【承保】. 登記有案事業單位之勞工,不論僱用人數,皆強制納保;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亦強制納保。. 5人以上事業單位,強制納保;4人以下事業單位,自願加保。.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 ...

  7. 未來,透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立法,建構 包含預防、補償及重建的完整體系,法案已經在110年4月 23日三讀通過。擴大納保,職災給付有保證 提升給付,勞工生活有保護 銅板保費,雇主勞工大保障 預防重建,整合體系更完善 立法四大主軸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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