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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排水設施範圍,指區域排水設施及為防汛、搶險所施設之通路或維護管理需要範圍內之土地。. 中央管區域排水之排水集水區域及設施範圍之劃定、變更,由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水利署)審查後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並函送當地直轄市、縣(市 ...
本辦法所稱排水管理,指有關區域排水之下列事項: 一、區域排水集水區域治理計畫之規劃、設計及施工。 二、區域排水設施基本資料之建立、管理計畫之訂定及執行事項。
本辦法所稱排水管理,指有關區域排水之下列事項: 一、區域排水集水區域治理計畫之規劃、設計及施工。 二、區域排水設施基本資料之建立、管理計畫之訂定及執行事項。 三、區域排水集水區域、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之劃定及變更。 四、區域排水設施之檢查、維護管理事項。 五、區域排水設施範圍申請使用案件之許可、廢止及撤銷。
排水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88年6月30日經濟部(88)經水字第 88461612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88年7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91年12月25日經濟部經水利字第 091046312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中華民國92年10月1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20461063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28 ...
區域排水直接排入海洋者,其出口如有淤、塞等影響排洪情事,由區域排水管理機關辦理疏濬及其他管理事項。 區域排水管理機關為清除位於海堤區域之排水出口淤積或辦理其他維護管理事宜,於報海堤區域管理機關備查後辦理,並得洽商海堤管理機關協助。
直轄市管區域排水一覽表. 民國113年09月24日. 縣 (市)管區域排水一覽表. 民國113年07月16日. 中央管區域排水一覽表. 民國113年06月13日. 已改制直轄市原縣 (市)管區域排水一覽表. 民國108年05月07日. 回上一頁.
排水管理辦法 對照表(112.12.07).pdf.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 88 年 6 月 30 日經濟部(88)經水字第 88461612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 88 年 7 月 1 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1 年 12 月 25 日經濟部經水利字第 0910463120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