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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一、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將於112年8月15日成立,管轄區域: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及雲林縣。. 二、因應組織調整,現繫屬於本院行政訴訟庭之案件,如未及於112年8月14日前審結,將全案移由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 ...

  2. 國道三號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南投交流道 → 往南投南崗工業區方向→ 南崗三路 → 南崗二路 → 南崗一路 → 中興路左轉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線上電子地圖連結網址

  3.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 南投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南投地方法院南投地院或投院。 沿革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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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聯絡地址:220408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 聯絡電話: (02) 2272-6696. 傳真電話: (02) 2272-6690. 訴訟轄區:全國. 連結資訊: ipc.judicial.gov.tw. 檢舉貪瀆不法專用電子信箱: ipcjed@judicial.gov.tw. 專用電話: (02)2272-7060.

  6.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是 中華民國 的三級 法院 之一,位於 台灣 南投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 南投地方法院南投地院 或 投院。 沿革. [編輯] 現今的南投地區在 台灣日治時期 初期一度設有法院。 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 台灣總督府 於該年5月1日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調整法院組織,該年之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 埔里社地方法院法院,惟旋於1897年10月15日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 台中地方法院 接管。 其後終日治時期,南投地區未再有法院、出張所或法院支部之設。 1945年, 二次大戰 結束,國府接收台灣,今南投地區司法案件仍屬台中地方法院管轄,即使南投縣於稍晚的1950年10月15日自原台中縣(今 台中市)分出獨立設縣,亦未改變。

  7.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是 中華民國 的三級 法院 之一,位於 台灣 南投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 南投地方法院南投地院 或 投院。 沿革. [编辑] 現今的南投地區在 台灣日治時期 初期一度設有法院。 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 台灣總督府 於該年5月1日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調整法院組織,該年之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 埔里社地方法院法院,惟旋於1897年10月15日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 台中地方法院 接管。 其後終日治時期,南投地區未再有法院、出張所或法院支部之設。 1945年, 二次大戰 結束,國府接收台灣,今南投地區司法案件仍屬台中地方法院管轄,即使南投縣於稍晚的1950年10月15日自原台中縣(今 台中市)分出獨立設縣,亦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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