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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應納印花稅憑證採用實貼印花稅票方式繳納時,除應貼足印花稅票外,並依法銷花,始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所謂依法銷花,指納稅人應於每枚稅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 個人得以簽名或劃押代替圖章。. 但稅票連綴無從貼近原件紙面騎縫者 ...

  2. 將土地贈與政府,如果僅書立一份契約者,並由贈與人負責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則贈與人應負責貼用印花稅票,但若由受贈的政府機關負責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那這一份契約書就不用貼印花稅票了。 三、印花稅之稅額如何計算?

  3. 納稅憑證貼用印花稅票後之註銷方法:納稅憑證經依印花稅法第7條規定之稅率或稅額貼用印花稅票後,尚須加以註銷,始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 註銷的方法,依印花稅法第10條規定,應由納稅義務人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

  4. 一宗交易先開立臨時收據再開立正式收據,或分次收款先開立分次收款收據再開立總收據者,臨時收據或分次收款收據應先行分別貼足印花稅票,俟開立正式收據或總收據時,將臨時收據或分次收款收據收回貼附背面;其金額相等者,正式收據或總收據免再貼

  5. 公私營的公司行號、補習班或事業組織因書立應貼印花稅票憑證甚多,不便逐件貼花、銷花,可向稅捐處申請按期彙總繳納。 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者,應以 每 2 個月為一期,分別於 1 月、3 月、5 月、7 月、9 月、11 月之 15 日前,自行核算應納或代扣印花稅款 ,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並應於同一期限內,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所在地稅捐處申報。 漏繳印花稅會有哪些罰則? 漏貼印花者. 法源依據. 違反 印花稅法 §8 第 1 項 及 §12 ~ §20 之規定。 案例.

  6. 印花稅---常見及違章案例說明. 違反印花稅法第 8 條第 1 項及第 12 條至第 20 條之規定。. 牙醫診所開立自費醫療費用收據 65,000 元交付患者,無貼用印花稅票,違反印花稅法第 8 條:應稅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規定,該牙醫診所計漏貼 ...

  7. www.ntbsa.gov.tw › download › b64cf087f944403e9a5c253a79033351印花稅法令及實務介紹

    一、應貼印花稅票之憑證,不貼印花稅票或 貼用不足稅額者,應補貼印花稅票外,並按漏貼稅額處5至15倍罰鍰。二、以總繳方式完納印花稅,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30日仍 未繳納者,除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外,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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