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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日 · 公然 是指侮辱發生時,會讓處於同一空間的「不特定人」(跟侮辱者行為沒什麼直接相關的人,例如:1個路人、一群無辜的同事、咖啡廳裡的其他客人)或讓「多數人」可能可以知道、看到、聽到侮辱的狀態,即便沒有認真聽,也不管有沒有真的聽到都算
2022年5月12日 · 公然侮辱的故意. 行為人 在主觀上必須認知到自己是有意做出公然侮辱的行為,知道自己的侮辱行言詞有可能造成被害人的名譽受損或心理上的傷害,卻仍然選擇這樣做,才算是具有公然侮辱的故意。 什麼是加重公然侮辱? 加重公然侮辱規定在刑法§309第2項,指的是以強暴——也就是 對於被害人的身體施展強制力 的方式做出公然侮辱行為,如: 打巴掌、朝被害人身上丟雞蛋 等等,都算是以強暴行為犯公然侮辱罪,在刑責上,加重公然侮辱罪也會比普通的公然侮辱罪要來得更重。 公然侮辱v.s.誹謗差在哪? 同樣都是造成被害人名譽受損的犯罪行為,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最大的差異在於 妨害名譽的言詞與行動傳遞的方式及內容有所不同。
上網張貼文字、圖像是否觸犯公然侮辱罪,可從「訊息內容」及「辨識性」這兩個要件判斷。. 若內容涉及辱罵且指名道姓,或雖未指名道姓但足以讓不特定多數人辨識是在罵誰,就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但 ...
2024年8月7日 · 公然侮辱行為,係指(1)依個案之表意脈絡,表意人故意發表公然貶損他人名譽之言論,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 (2)權衡該言論對他人名譽權之影響,及該言論依其表意脈絡是否有益於公共事務之思辯,或屬文學、藝術之表現形式,或具學術、專業領域等正面價值,於個案足認他人之名譽權應優先於表意人之言論自由而受保障者。 Q2:是否所有公然侮辱的言語都會構成犯罪? A: 只有在以下的情況,才會構成犯罪: (1)侮辱性言論已足以對他人之「真實社會名譽」、「名譽人格」造成損害,不包括名譽感情。 (2)必須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
2024年8月14日 · 法律上的正確用法應該是公然「侮辱罪」,而非許多人誤用的公然「污辱罪」,根據刑法第27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的第309條第1項: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2022年9月23日 · 公然侮辱 誹謗的差異主要在於:是否具有評論性質的謾罵或侮辱而造成對方名譽損害。 公然侮辱罪:主要以不具評論性質或沒有根據具體事實的謾罵或侮辱。例如:國罵三字經、垃圾、爛人等。
2020年7月30日 · 侮辱需要在「公然」下的狀態為之,如果只是私底下的侮辱行為,不成立本罪。 而例如有很多玩家在的遊戲大廳、自己社群媒體上的公開貼文、有很多人在的對話群組內、寄給很多人的電子郵件 [11] 、人來人往的街道上等等,都可以算是公然。
2018年10月24日 · 公然侮辱 罪規定在 刑法 第309條第1項 [1],拆解分析法條文字,可以知道只要符合「公然」、「侮辱」和「人」,就會成立公然侮辱罪;假如是用「強暴」當作侮辱的方式,依照同一條文的第2項 [2] 則是會導致 刑罰 的加重。. 法律上分析一個犯罪是否成立,會 ...
2023年11月23日 · 刑法並未定義公然與侮辱,此稱為「不確定法律概念」,需經由司法機關反覆以案件加以解釋: 「公然」指不特定人都可能可以見到、聽到;「侮辱」指加害人的言語表達與舉動內涵,以損及被害人人格名譽為目的的無端漫罵。
怎樣的侮辱行為才會算是公然侮辱罪的範圍? 犯罪人的行為必須是在有不特定多數人可以共見共聞的場所或場合下,對他人以言語、動作、圖畫等方式攻擊才會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