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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4-22216711 (代表號)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31號. 櫃檯服務. 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至17:30. 辦事處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至12:30,13:30至17:30. 主要服務轄區. 臺中市. 中區、東區、南區、西區、北區、北屯區、西屯區、南屯區、大里區、太平區、霧峰區、烏日區、大肚區、龍井區等十四區。 交通資訊. 臺中辦事處一樓. 臺中辦事處建築外觀. 臺中市區公車: 民權中華路口. 台中客運─27、57、101〈單向〉、107〈單向〉、290、藍2. 仁友客運─30〈單向〉、37〈單向〉、40〈單向〉、45〈單向〉. 統聯客運─86. 巨業客運─169〈單向〉. 台中醫院. 台中客運─27、57、101〈單向〉、107〈單向〉、290、藍22.

  2. 112年全年統計數據. 臺中市勞動力: 1,478,000 人. 臺中市就業者: 1,427,000 人. 臺灣失業率: 3.5 % 臺中市失業率: 3.5 % 更多. 最新消息.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彙編「事業單位常見違法案例手冊」歡迎多加利用 2024-08-21.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勞工紓困協助專區 2023-11-06. 創造勞資雙贏良善循環 中市府見證中華電信台中營運處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2024-01-09. 為勞資和諧樹立典範 中市環保局與工會續簽團體協約 2023-12-27. 打造勞資和諧新關係! 中市府見證漢翔、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2023-12-11. 更多. 活動訊息.

  3. 2019年5月10日 · 臺中市辦事處. 04-22216711 (代表號)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31號. 櫃檯服務 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至17:30 辦事處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至12:30,13:30至17:30. 服務資訊網址: https://www.bli.gov.tw/0100162.html.

  4. 2007年12月31日 · 勞保局台中市辦事處要搬家了! 遷移新址位於台中市民權路131號,從12月31日起,請洽辦勞保相關業務的勞工朋友及投保單位到新址洽詢。 服務電話:(04)22216711(代表號),傳真:(04)22207215。

  5. 2024年3月22日 · 市府勞工局有鑑於目前台中市疫情趨緩,再度與勞工保險局台中市辦事處合作,恢復新市政服務中心「勞工保險諮詢櫃台」,提供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新制退休金、積欠工資墊償等業務諮詢及勞工保險各項申請書表、宣導資料索取等服務項目。

  6.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業務職掌:辦理工會組織、會務評鑑、勞資爭議、勞資會議、大量解僱、團體協約、勞工保險、勞健保費補助等事項。. 業務職掌:辦理勞動基準法等相關勞動條件事項、勞動契約、勞動檢查處督導等事項。. 業務職掌:辦理資訊、志願服務 ...

  7.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聯絡電話. 臺中市政府總機: (04)2228-9111 (60線);網路電話行動總機:0910-289111 (30線) 傳真號碼. 勞資關係科 (04)2252-0417;勞動基準科 (04)2254-4680;綜合規劃科 (04)2254-3149. 就業安全科 (04)2254-4877;外勞事務科 (04)2355-3775;福利促進科 (04)2252-1247. 業務 ...

  8. 2015年4月7日 · 勞保局主要承辦勞工保險業務,並陸續接受委託(任)辦理社會安全體系的各項業務,業務範圍涵括了社會保險、勞動保障及社會福利津貼等;包括受委任辦理積欠工資提繳與墊償業務、農民健康保險業務、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發放業務、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

  9. 精密園區勞工聯合服務中心四樓中大型教室 (大) (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 24/40. 簡介. 我要報名. 113年臺中市飲食安全衛生家族安衛成員集合訓練暨現場危害辨識之法令綜合解說教育訓練. 113/08/28 ~ 113/10/22. 113/10/29. 01. WensCo臺中會議中心 302會議室 (地址:臺中市北屯 ...

  10. LINE. 職災保護. 洽辦單位:勞動基準科、福利促進科、勞動檢查處聯絡電話:04-22289111#35200、35414、36808. 何謂職業災害? 所謂職業災害, 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勞工遭遇職業災害,雇主依法應提供之補償?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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