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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交通違規通知單 (紅單)舉發內容不服,如何辦理陳述 (申訴):. 1.請先確認違規通知單應到案處所為本所,若不清楚管轄裁決機關、車號及違規通知單號碼者,請逕至 監理服務網 查詢或參閱 範例圖示,確認管轄裁決機關 新北市 、 桃園市 、 臺中市 、 臺南市 ...

  2. 請檢附拖吊管理費、交通違規罰鍰收據影本,以書面(參考下載表格(pdf檔案))、(參考下載表格(odt檔案))敘明不服拖吊原因,向交通警察大隊(本市愛國西路26號)提出申訴。

  3. 民眾於臺北市撥打1999市民熱線陳述交通違規案件之罰單申訴提供那些資訊? 遭警攔下舉發,因一時害怕簽名,是否即已認定罰單,是否可陳述(申訴)?

  4. 累計瀏覽人次:14062人.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地址:100046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7~8樓 總機: (02)2365-8270. 並請多利用市民熱線1999查詢交通違規裁決相關業務. Copyright © 2024 -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版權所有 ver Z-11310-01.

  5. 首頁. 依機關分類. 交通局. 裁決所受理之申訴案件(應到案處所為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本市舉發案件(屬免書證、免謄本) 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書表下載. 立即線上申辦》 案件說明. 網路申辦方式相關說明請參照「臨櫃申辦」頁面說明。 臺北市政府.

  6. 交通違規案件陳述( 申訴) 作業流程: 接獲違規通知單( 紅單) 對違規通知單否. ( 紅單)所載事實之認定有意見. 是. 郵寄書面資料向原舉發機親辦、 郵寄書面資料、傳真或以網關提出陳述( 申訴)書路向裁決所提出陳述( 申訴)書. 獲知陳述( 申訴( )結果. 否. 對陳述( 申訴)結果不服接受裁罰. 是. 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判決. 對判決結果是否不服. 否. 是. 應於判決書送達後20日不變期間內向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上訴, 並繳交裁判費新臺幣750 元。 政�. 依判決內容辦理. . 2. 判決確定後, 訴訟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7. 民眾於臺北市撥打1999市民熱線陳述交通違規案件之罰單申訴需提供那些資訊?. 1. 倘民眾只收受白色之逕行舉發標示單(俗稱:白單),尚須由舉發機關 (開單單位)確認違規事實及車輛無誤後,始填製違規通知單 (俗稱:紅單),非屬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權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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